危险废物的识别与管理:判定流程及常见违法案例
如何准确判断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解析国家名录和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标准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其特性包括: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常见的危废如废酸、铅蓄电池、含爆炸成分污泥等,各自对应不同行业产生的污染物。
危险废物鉴别程序明确,混合物处理有规定
- 首先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凡列入者直接归类为危废。
- 未列名但具特定危害的固废,需依GB5085系列标准进行测试。
- 若仍无法判断,则由生态环境部组织专家评估。
当危险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后,依据不同性质区分责任。如有毒或具感染性的危废混合后仍属危废;仅具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的危废经处理无害化后可不再列为危险类别。而含有放射性的危废则适用特别规定。
利用处置后归属规则
- 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的危废在加工或处置后无害者,不属于危废。
- 有毒性质的危废处理后产物一般仍视为危险废弃物,除非法规另有说明。
- 感染性危废在使用或处理后继续保留在危废范畴内。
企业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企业在处理危废过程中常见错误包括:
- 标识不清,危废暂存间缺乏合规标签。
- 台账不全,申报信息造假。
- 非法倾倒危废,例如将油漆渣露天堆放。
- 未制定意外事故预防措施。
上述行为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可能面临1万至20万元不等罚款,严重情形还将触发刑事追责。
技术参考
最新技术标准参见《GB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2019版)》,与2007年旧版相比,在样品采集、分析方法上有重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