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调查详解: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
1、什么是337调查?
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有权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行为展开调查并实施制裁,此类调查被称为“337调查”。
2、调查对象
337调查主要针对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专利和商标侵权,以及版权、工业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等。其他不公平竞争行为如商业秘密侵权、假冒经营、虚假广告、反垄断违规等也属于其范围。
3、调查机关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是独立准司法机构,负责337调查。共设6名委员,每届任期9年。
4、法律依据
实体法方面主要包括《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联邦及各州知识产权法;程序法包括《联邦法规汇编》、《USITC操作与程序规则》、《联邦证据规则》、《行政程序法》等。
5、337调查与法院诉讼的区别
管辖权方面:337调查无需属人管辖权,外国企业即使无美国分公司也可能成为被告;而法院诉讼需具备属人管辖条件。
审理时限:337调查一般12-18个月完成;法院诉讼通常耗时3-4年。
救济措施:337可发布有限或普遍排除令,禁止侵权产品进入美国;法院只能禁止特定被告停止侵权。
金钱制裁:337调查不处罚金;法院诉讼中败诉方可被判赔损失及律师费。
程序方面:337设有总统审议期,法院诉讼无此程序。
6、与反倾销调查的区别
对象不同:337调查聚焦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反倾销调查针对低于正常价值的出口行为。
申请人资格:337申请人可以是外国人或企业,仅需证明国内存在产业;反倾销须由代表国内产业的利益方发起。
调查机关:337仅由USITC负责;反倾销由商务部(DOC)裁定倾销,USITC裁定产业损害。
制裁措施:337以排除令为主,长期有效;反倾销征收税款,为期5年。
对贸易影响:排除令导致产品不能进入美国;缴纳反倾销税后仍可进口。
程序上,337设有总统审议环节;反倾销则没有。
7、如何提起337调查申请?
申请人可向USITC提交12份非保密文本及6份证据材料、12份保密文本及6份证据材料。电子版非保密文件也可提交,但不接受传真。
8、非美国企业能否提起申请?
可以。只要证明在美国拥有登记的知识产权,并证明美国国内已存在或正在形成相关产业即可。
9、申请书内容要求
应包括涉案知识产权描述、涉嫌侵权产品信息、生产商/进口商信息、涉诉情况、国内产业说明及诉求。专利案件还需提供侵权权利要求对照表。
10、是否可申请临时救济措施?
是的,可在申请立案时一并提出,需附保证金金额建议。实际使用较少。
11、如何查询申请相关信息?
可通过USITC官网(http://info.usitc.gov/sec/dockets.nsf)及EDIS系统(http://edis.usitc.gov)查询。
12、USITC何时决定立案?
应在收到申请书3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公告发布于《联邦纪事》并在USITC网站公开。
13、337调查的主要程序
包括:申请、立案、应诉、听证前会议、取证、听证会、初裁、复议、终裁、总统审议。不服裁决可上诉至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14、调查周期
一般为12-15个月,复杂案件可能延长至18个月。
15、参与方构成
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第三方可加入。行政法官主审,委员会委员作终裁,另有OUII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
16、行政法官职责
主持取证、召开听证会、发布调查规则、作出初裁及救济建议。
17、ITC律师的角色
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独立参与调查,表达支持或反对意见。
18、送达要求
所有提交给USITC的文件须送达其他当事人。立案后,委员会自行将申请书送至被告及所属国驻美大使馆。
19、商业秘密保护
立案后签发保护令,限制接触保密文件,外部律师可查看,内部律师受限。
20、取证流程
包括承认请求、质询、传票、书面证词、场所检查等方式,持续约5个月。行政法官可设定数量及类型限制。
21、听证会安排
通常在立案6个月后举行,为期1-2周,公众可旁听非保密部分。
22、初裁发布时间
若目标日期短于15个月,则至少提前3个月;超过15个月则提前4个月。
23、是否复议初裁?
可申请复议,理由包括事实或法律错误。USITC也可主动复议。
24、USITC裁决是否为最终裁决?
认定违反337条款的裁决须提交总统审核,60日内未否决则自动生效。
25、可否上诉?
可上诉至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期限为裁决生效后60日内。
26、救济措施类型
包括有限排除令、普遍排除令、禁止令、扣押没收令。
27、临时救济措施生效时间
行政法官初裁70日内,复杂案最长120日,USITC20日内(复杂案30日)不修改则生效。
28、永久救济措施生效时间
自USITC发布并登载于《联邦纪事》起生效。
29、总统审议期间是否可继续进口?
是的,但须缴纳保证金。
30、上诉期间是否影响执行?
不影响,救济措施仍执行。
31、救济措施有效期
原则上与其所涉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一致。
32、排除令执行者
由美国海关执行。
33、禁止令执行者
由USITC执行。
34、扣押令执行者
由美国海关执行。
35、违反救济措施后果
每天罚款10万美元或商品价值的两倍,取高者。
36、如何解决排除令争议?
可向USITC申请咨询意见。
37、现存排除令情况
截至2008年约有70项,涉及机电、轻工、化工、生物等领域。
38、谁可能成为被告?
制造商、进口商、销售商均可能。
39、外国企业能否成被告?
是的,无论是否在美设立公司。
40、普遍排除令是否影响非列名企业?
是的,凡涉及同类侵权产品的进口商均受影响。
41、如何确认是否涉案?
通过商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了解详情并与自身产品比对。
42、应诉首要做哪些?
组建团队、聘请律师、分析风险、制定策略、发布对外声明。
43、为何要聘请律师?
专业性极强,程序复杂,中美法律体系不同,律师帮助规避法律盲点。
44、是否可直接提交材料?
技术文件可能因缺乏专业性无法获得认可。
45、选聘律师考虑因素
经验、过往胜率、熟悉涉案领域、费用结构、是否偏袒中外企业等。
46、律师工作内容
分析侵权、研究专利有效性、收集证据、准备文书、专家证人推荐、风险评估。
47、律师费用构成
服务费、差旅费、专家证人费、翻译费、制作费、接待及其他杂费。
48、降低费用策略
合理搭配律师层级;选用中国或本地化律所;联合应诉分担成本;定期预算沟通。
49、如何查找合格律所?
可通过以下网站获取信息:
(1)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网站
(2)美国ITC庭审律师协会网站
(3)美国知识产权商业杂志网站
(4)各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337调查应诉指南: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答辩状、抗辩理由与和解方式等关键信息
50、提交答辩状的期限是多久?
被告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日内针对立案通知提交书面答辩状,决定是否应诉。被告在美国境外的,上述期限可延长10日。若原告同时申请了临时救济措施,被告须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较为复杂案件为20日)提交对临时救济措施的答辩状,未作出反应则视为缺席。
51、答辩状应包含什么内容?
根据337调查程序规定,答辩状需包括以下内容:
(1)对申请书和立案公告中所指控的每项事实予以承认、否认或声明不知情;
(2)对相关指控进行抗辩所依据的事实;
(3)涉案产品对美出口量、金额及被告生产能力数据,以及美国市场对被告的重要性陈述;
(4)其它积极抗辩。
52、在337调查案件中被告的抗辩理由一般包括什么?
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未对美出口涉案产品;
(2)出口产品不构成侵权;
(3)由于在先技术或专利不可实施等原因导致专利无效;
(4)原告未能证明其存在国内产业;
(5)主张的救济措施不合理或范围过广;
(6)其他抗辩理由。
53、利害关系方如何参与337调查?
列名被告可通过提交答辩状参与调查。非列名企业可通过向行政法官或USITC提交参与动议加入调查,并提供已送达证明。调查机关将依据四标准审查:动议及时性、利益相关性、调查结果对其权益影响的可能性、现有参与方代表能力。
54、联合应诉的利弊有哪些?
优点: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分摊费用、形成合力。
缺点:协商耗时、担心泄露商业秘密、搭便车现象及策略分歧。
55、可以对涉案产品进行规避设计吗?
规避设计是指研发新产品以规避侵权风险。一旦获得行政法官或USITC认可,则不受最终排除令限制,成为常见的应诉策略。
56、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而终止337调查吗?
可以通过签订和解协议解决争议。协议内容常包括停止侵权行为、处理库存产品、专利授权等。协议须提交审查,确认不违反公共利益后由USITC决定是否终止调查。
57、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终止337调查吗?
除和解外,亦可通过“同意令”终止。该方式保留USITC管辖权,内容涵盖事实认可、放弃质疑权及配合实施义务。
58、被告如果不应诉,会有什么后果?
可能被视为缺席被告,原告指控被自动认定为真实,USITC可据此发出排除令或禁止令。
59、其他利害关系方如果不参与调查,会有什么后果?
将丧失信息获取和表达主张的机会,并受最终裁决和救济措施的影响。
60、如何避免成为337调查的被告?
建议采取如下预防措施:
(1)生产前调查美国是否存在类似技术和设计;
(2)委托加工合同时加入知识产权免责条款;
(3)委托检索降低侵权风险;
(4)取得律师出具的产品不侵权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