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国际专利进入欧洲地区阶段流程解析
一、流程概述
二、阶段分述
(一)申请阶段
1、进入时限:
- 有优先权,自最早优先权日起的31个月
- 无优先权,自PCT国际申请日起的31个月
- 如若错过31个月时限,可在EPO权利丧失通知送达日起2个月内通过继续处理程序补救
2、所需文件:
- 官方语言:英文、德文、法文
- 非上述语种需进行翻译
3、所需信息以及所要考虑的问题:
- PCT国际申请日、国际申请号
- 优先权信息
- 申请人与发明人名称及地址
- 中国优先权申请检索结果
- 序列表或生物宝藏证明
- 是否提实审、是否需加快
- 指定延伸国及生效国
4、成员国(38个):必须指定,仅需一笔指定费
5、延伸国(2个):可选择性指定,每国各需一笔指定费
6、生效国(4个):可选择性指定,每国各需一笔指定费
7、提交申请
8、实审请求
- 提实审期限:国际检索报告公开日后6个月;或最早优先权日起的31个月
9、加快程序
- Early processing: 提前启动EPO对申请的处理
- Waivers: 通过放弃主动修改来加快流程
10、主动修改
- EPO会发出是否主动修改的通知,申请人可在一个月内提交修改
(二)公布阶段
- EPO在确认无缺陷后将发布公开号及公开时间
- 欧洲申请公开后,6个月内可进行香港注册获得临时保护
(三)检索阶段
- 单一性问题会导致“部分检索报告”,后续可通过支付费用扩展检索范围
- EESR = 补充欧洲检索报告 + 欧洲检索意见
- 申请人须在检索报告发文后的约1个月内确认是否继续申请
(四)审查阶段
- 实质审查依据 ARTICLE 54(新颖性)、ARTICLE 56(创造性)、ARTICLE 57(工业应用性)展开
- 常见答复期限:指定期限4个月、应答期限2个月
(五)授权阶段
- 拟授权文本由EPO提供
- 回复期限:通知书送达日起4个月
- 根据是否需要修改提交相应译文或陈述
- 之后颁发专利证书并公告
(六)生效阶段
- 生效国家根据需求选定,德国、瑞士、法国、英国等国家通常无需翻译全文
- 生效期限为授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
- 异议期为公告日起9个月
三、实务关注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