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BAM与美国CCA政策对比及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核心目标一致,实施方式各异
在全球气候治理背景下,美国《清洁竞争法案》(CCA)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均旨在通过经济手段促进减排、防止碳泄漏。尽管目标一致,二者在覆盖范围、征收机制等方面存在差异,这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出口导向型经济体带来显著影响。
CBAM与CCA的关键区别
欧盟CBAM旨在防止碳泄漏,即避免企业将生产转移至碳排放政策宽松的国家。其初步涵盖钢铁、水泥、电力、化肥、铝和氢气等行业,并从2023年至2026年设定过渡期,在此期间企业只需报告排放情况。2026年开始正式征收碳关税,并计划到2034年全面实施。
相较之下,美国CCA更加侧重提升国内产业竞争力,并契合拜登政府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目标。其覆盖行业更为广泛,包括化石燃料、精炼石油产品、石化产品等21个行业的商品。起始碳费价格定为55美元/吨,每年按通胀率调整。
对发展中国家及中国企业的潜在影响
对于依赖高碳产品出口的发展中国家,CBAM的实施意味着更高的出口成本,可能削弱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于中国企业而言,优化碳市场机制、提升减排技术水平是降低碳关税风险的有效路径。
专家建议中国可借助CBAM的推动,优化碳市场审批流程,完善交易规则,提高碳价水平,以缩小与欧盟碳交易体系(EU ETS)之间的差距。此外,完成减排任务并有盈余的企业可通过碳交易获利,从而进一步支持绿色技术的研发和设备升级。
国际贸易格局的重塑与国际合作的必要性
在全球气候行动不断推进的趋势下,CBAM与CCA不仅是对各自内部气候政策的补充,也在重塑国际贸易格局。这些政策措施的发展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合作,确保其合规性,同时推动全球碳中和目标的深入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