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版权登记程序全解析
中国企业“出海”知识产权防范指南
自2013年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中国与马来西亚双边贸易稳定增长。2020年中马双边贸易额达1311.6亿美元,同比增长5.7%;中国对马来西亚出口增长8.2%,达564.3亿美元[1]。伴随合作深化,中国企业需全面了解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制度,以规避潜在风险。
本报告围绕马来西亚版权登记程序展开分析,涵盖版权概述、登记重要性、登记范围、保护期限及登记流程五个方面,供相关企业参考。
一、马来西亚版权制度概况
马来西亚自1936年起推行知识产权立法,现行制度包括《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等[1]。该国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已加入《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专利合作条约》等多个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为全国知识产权主管机构,负责行政管理、法律完善、公众意识提升、咨询及信息服务五大职能。
《版权法》是马来西亚保护著作权的核心法律,规定作品在实质性形式固定后自动享有版权。该国实行版权自愿登记原则,申请人可通过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官网提交申请。
二、版权登记的重要性及作用
版权登记提供版权归属的初步证据(prima facie evidence),帮助解决纠纷、降低举证难度。此外:
- 增强版权交易公信力,有利于作品传播和价值实现
- 可作作品备份,在原件遗失时提供保障
- 彰显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可登记版权范围
根据《马来西亚版权法》第7条,受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学、音乐、艺术作品、电影、录音、广播和衍生作品。无论作品质量与创作目的,均应获得保护,但不涉及思想、程序、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本身。
衍生作品若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与原创作品等同保护:
- 翻译、改编、整理等方式创作
- 经筛选、整理构成创作的数据汇编或其他机器可读形式
四、版权保护期限
| 作品类型 | 保护期限 |
|---|---|
| 文学、音乐或艺术作品 | 作者终生+死后50年 |
| 未在作者生前发表的作品 | 首次发表次日起保留50年 |
| 化名或匿名作品 | 创作、首次发表或公开最晚日期次年起保留50年 |
| 录音作品 | 发表次年起保留50年(未发表则按创作完成时间计算) |
| 广播作品 | 创作完成次年起保留50年 |
| 电影作品 | 发表次年起保留50年 |
| 政府或国际组织作品 | 发表次年起保留50年 |
| 表演者权利 | 表演发生或录制次年起保留50年 |
五、版权登记流程及材料要求
申请人可在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官网提交登记申请,亦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
BAHAGIAN HAK CIPTA, PERBADANAN HARTA INTELEK MALAYSIA, 18, TOWER B, MENARA UOA BANGSAR, NO.5, JALAN BANGSAR UTAMA 1, 59000 KUALA LUMPUR
提交材料后30天将收到登记完成通知,再过30天可获得登记证书。
(一)必备文件及要求
- 表格CR-1(原创作品)或CR-2(衍生作品):签名后转为PDF格式提交
- 法定声明书:须在法官、宣誓委员或公证人面前签署,并提交PDF扫描件
- 作品复印件:软拷贝或硬拷贝均可,有助于加快处理进度
- 表格CR-5(登记证书申请表):签名后转为PDF提交
- 表格CR-3(代理人信息说明):仅外国申请人需填写,需指定本地代理
(二)登记费用明细
费用详情如下:
| 项目 | 费用(RM) |
|---|---|
| 表格CR-1/CR-2 | 50 |
| 表格CR-5 | 50 |
| 表格CR-3 | 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