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国际申请之国际检索及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二)
国际阶段的修改与申请
1、根据条约第19条的修改
- 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后,有一次修改权利要求的机会。
- 直接向国际局提交修改文件。
- 提交期限:国际检索报告传送之日起2个月内,或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
- 提交一套完整的权利要求书替换页,可附说明信函。
- 修改不应超出原始公开范围。
- 修改后会进行国际公布,以明确临时保护范围。
2、根据条约第34条的修改
- 在国际初步审查过程中,可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进行修改。
- 可在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要求时一并提交,或在制定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前提交。
- 允许多次修改,无需额外缴费。
- 修改内容同样需符合原始公开范围。
国际初步审查程序
1、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要求的目的:
- 获得修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的机会。
- 对国际检索单位提出的反对意见进行答辩。
- 作为国际阶段获取更有利评价的最后机会。
- 最终可获得一份国际初步审查报告。
2、提交时间要求:
- 自传送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起3个月内;
- 或自优先权日起22个月内,以后到期者为准。
3、审查标准:
- 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将就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提供初步无约束力的意见。
- 只审查已被国际检索单位检索的权利要求。
4、启动初审所需材料:
- 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
- 国际检索报告或根据条约第17条(2)(a)作出的宣布。
- 缴纳费用(审查费CNY1500 + 手续费CHF200)。
5、审查报告出具时间:
- 自优先权日起28个月内;
- 或自启动初审后6个月内,以后到期者为准。
主要表格解读
- 401表: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
- 404表:用于改正要求书缺陷。
- 405表:限制权利要求或缴纳附加费的通知书。
- 412表:关于明显错误更正的请求。
- 416表: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的通知书。
- 409表:国际初步审查报告(PCT 第 II 章)。
资料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益讲座学习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