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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机出口通关申报指南(归类、资质、国外准入)!

呼吸机出口通关申报指南(归类、资质、国外准入)! 货代经理人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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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

呼吸机是用于预防和治疗呼吸衰竭、减少并发症、挽救及延长患者生命的重要医疗设备。

出口通关要求

商品归类

商品

说明

商品编号

呼吸机

臭氧治疗器、氧气治疗器、喷雾治疗器、人工呼吸器或其他治疗用呼吸器具

9019.2000

禁限管理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5号公告,出口呼吸机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要求。

目前具备呼吸机出口资质的企业名单如下:

*该名单在国家药监局网站动态更新。

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地址:
http://www.nmpa.gov.cn/WS04/CL2582/

退税管理

呼吸机及其配件的出口退税率为13%。

以下内容根据国内外政府机构、专业网站及新闻报道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管理部门及国外官方机构要求为准。中国海关对所列货物无特殊证件要求。

各国呼吸机准入条件

美国

呼吸机需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注册认证方可在美国销售。建议企业委托美国本地代理办理注册。

自3月11日起,美国取消部分医疗物资进口关税,包括呼吸机。

FDA通过器械与放射健康中心(CDRH)对医疗器械实施严格分类管理,呼吸机属于Ⅲ类高风险设备。

在美国上市需完成企业注册、产品列名、提交510(k)申请等步骤,证明产品在安全性、有效性方面与已上市设备实质等效(substantially equivalent)。

FDA 510(k)为多数II类及部分I、III类医疗器械的主要上市途径。

申请者需对比现有同类产品,提供充分技术资料支持等效性结论。FDA对510(k)文件要求包含以下16项内容:

  • 申请函:含申请人信息、产品名称型号、分类资料及对比产品信息。
  • 目录:文件全部资料清单(含附件)。
  • 真实性保证声明:FDA提供标准模板。
  • 器材名称:包括通用名、FDA分类名、贸易名。
  • 注册号码:已注册企业需提供注册信息。
  • 分类:产品所属组别、类别、管理号及代码。
  • 性能标准:满足的强制性或自愿性标准。
  • 产品标识:包装标识、说明书、附件、标示等。
  • 实质相等性比较(SE):关键环节,需充分证明与对比产品等效。
  • 510(k)摘要或声明:申请摘要及等效结论支持。
  • 产品描述:用途、原理、组件、图纸、结构示意图等。
  • 安全性与有效性:设计与测试资料。
  • 生物相容性:评估材料对人体组织的潜在毒害作用。
  • 色素添加剂(如适用)
  • 软件验证(如适用)
  • 灭菌(如适用):方法描述、验证报告、包装与标识。

技术标准简析:美国标准要求婴儿呼吸机压力控制精度为±2cm H₂O,其他机型为±5cm H₂O;而中国标准统一要求为±(2%满刻度+4%实际读数)。此外,中国最新标准对报警声音有明确要求,美国则按厂商声明标准测试。

欧盟

需获得CE认证,并符合MDD 93/42/EEC或MDR (EU) 2017/745法规要求。建议由欧盟认可的公告机构进行检测。

相关查询地址:

  • MDD授权机构查询:
    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index.cfm?fuseaction=directive.notifiedbody&dir_id=13
  • MDR授权机构查询:
    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index.cfm?fuseaction=directive.notifiedbody&dir_id=34

特别提醒:自2020年5月26日起,MDR正式取代MDD强制实施,主要影响包括:

  • 原有MDD证书面临换证;
  • 具备MDR资质的公告机构数量减少,选择受限;
  • 审核更复杂,认证周期显著延长;
  • 认证费用可能大幅上涨;
  • 整体监管趋严。

日本

产品需符合《药品和医疗器械法》(PMD Act),境外制造商须通过日本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PMDA)进行TOROKU注册。

PMDA官网:www.pmda.go.jp

韩国

医疗器械分为I至IV类,持证方须为韩国公司。进口商需提前向韩国药监局(Korea Pharmaceutical Traders Association)备案进口资质。

韩国药监局官网:www.kpta.or.kr

澳大利亚

需通过治疗商品管理局(TGA)注册。医疗器械分为I类、Is/Im、IIa、IIb、III类,分别实行豁免、备案或注册管理。所有产品上市前须获政府批准并符合基本要求。

特别提醒:澳大利亚与欧盟已达成互认协议。TGA认可CE认证,持有CE证书的企业可提交资料申请TGA认证。

产品注册后每年需例行申报一次,说明型号、性能及质量是否变化。TGA负责符合性评价并收取相应费用。

TGA官网:https://www.tga.gov.au/

各国呼吸机技术标准简析

*以上技术标准为各国进口或销售时由海关或相关部门验核依据;如有调整,以官方发布为准,仅供参考。

来源:12360海关热线、关务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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