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交易所案件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分析
——探讨合规境外虚拟币交易所在中国境内的刑事法律责任
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注册在境外、取得当地金融监管牌照且拒绝中国大陆用户IP访问的虚拟货币交易所,仍可能因以下三种情况落入中国境内办案机关的管辖范围:其一,实际控制人或高管为中国籍人士;其二,存在中国大陆用户通过翻墙等手段进行注册使用的情况;其三,部分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进行。
针对此类交易所涉嫌刑事犯罪的问题,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形判断其法律适用及管辖问题。下文从法律依据出发,对主要涉及问题进行解析。
一、交易所刑事案件的管辖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虚拟货币交易所相关刑事案件可由犯罪地公安机关主理,包括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或受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等地点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
- 1. 服务器所在地: 若服务器部署于国内知名云服务商(如阿里云、华为云)节点地区,则相关地区公安具备管辖基础。
- 2. 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 需与交易所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才具有管辖正当性。
- 3. 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系统所在地: 主要适用于传销活动类案件,需证明受害人实际损失及关联性。
- 4. 被告人居住地: 仅作为辅助性管辖原则,适用于案情复杂或特殊情况下。
二、关于“受害人所在地”是否拥有有效管辖权
该问题需结合涉案罪名综合研判:
- 对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主要限于网站服务器、接入地或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等地理要素。
- 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则可扩展至被害人财产受损地,但前提是该地已收集充分证据并体现与案件之间的强关联。
若仅凭少数亏损用户即行立案,未有其他有力证据支持,则易造成权力滥用,应予纠正。
三、虚拟货币交易所案件指定管辖的适用
根据法律规定,指定管辖适用于管辖不明、法院更适宜审理或其他需要移送的情形。考虑到该类案件复杂性,可参考证券类案件模式,在具备条件地区设立专门打击数字金融犯罪基地,推动集中管辖。
四、案件最终归属何处侦查机关负责
综合来看,虚拟币交易所刑事犯罪案件宜优先考虑以下因素决定主管单位:
- 交易所主营业务所在地,包括实控人、管理团队及核心研发运维人员驻地。
- 实施违法行为所用服务器是否位于国内。
- 是否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被害人受损与该地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
- 是否有必要申请层报最高检获得指定管辖。
五、结语与建议
办案机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所案件时应当秉持审慎介入的原则,确保程序合法公正;同时交易所也应注重合规建设,主动防范风险。
作者简介
刘磊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注于区块链、虚拟货币等领域法律实务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