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投资税收政策指南
外资企业可利用多种优惠政策降低运营成本
摩洛哥凭借其战略位置、稳定的政治环境和多元化的市场准入条件,成为全球制造业及工业企业的热门投资目的地。尽管当地税收制度较复杂,但政府通过多项优惠政策吸引外资。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本地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国公司在摩洛哥的分支机构以及从事盈利活动的法人组织、协会、信托等。
税率结构:
- 一般税率:
- 0 - 30万迪拉姆:15%
- 30万 - 100万迪拉姆:20%
- 100万 - 1亿迪拉姆:25.5%
- 1亿迪拉姆及以上:33%
- 特殊行业税率:
- 工业公司(年应税收入低于1亿迪拉姆):23%
- CFC地位公司:20%
- ZAIs工业加速区公司:20%
- 承诺十年内投资15亿迪拉姆的公司:20%
- 银行及保险机构(至2026年):40%
最低贡献要求:企业营业额及其他特定收入的0.25%;对于特定商品销售则为0.15%。新成立公司在前36个月亏损期可免除此费用。
税务申报与缴纳:企业按年度进行申报及缴纳。
二、增值税纳税主体:本地企业及个人、进口货物方及非居民企业在摩洛哥境内开展的应税活动。
税率标准:基本税率为20%,部分产品和服务适用7%、10%或14%税率。
优惠税率适用范围:
- 国内交通(除火车):14%
- 银行业务、酒店餐饮、石油产品:10%
- 公共供水供电、药品:7%
免税项目:出口商品与服务、农业用品、基础食品(如面包、牛奶)、书籍与报纸等。
征管要求:必须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定期申报;进行税务登记获取增值税号。
三、关税摩洛哥加权平均适用关税为3.61%,整体处于较低水平。海关关税分为10个档次,范围从0%至45%不等。
主要调整:
- 电子产品(含智能手机):由2.5%升至30%
- 一次性电子烟:由2.5%提至40%
- 钢铁产品:提升至17.5%
自贸协定:摩洛哥与美国、土耳其有双边协议,与突尼斯、埃及、约旦建立自由贸易区,并获得欧盟优先地位国待遇,促进贸易便利化。
跨境电商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商业跨境包裹无论价值均需缴税,仅限非商业包裹且价值不超过1250迪拉姆者免税。
四、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类:
- 居民纳税人:全球所得应纳税
- 非居民纳税人:仅摩洛哥来源收入应纳税
应税所得类型:包括工资薪金、个体经营所得、投资收益、财产转让所得等。
累进税率结构:
- 0 - 30,000迪拉姆:免税
- 30,001 - 50,000迪拉姆:10%
- 50,001 - 60,000迪拉姆:20%
- 60,001 - 80,000迪拉姆:30%
- 80,001 - 180,000迪拉姆:34%
- 超过180,000迪拉姆:38%
申报期限:每年须于次年2月28日前完成申报。
五、税收优惠政策行业支持措施:
- 旅游行业:首次出口起五年内出口利润临时免税
- 工业行业:指定工业园区企业连续五年完全免征所得税
- 体育行业:依据2010法律设立的体育公司,首五个财政年度免税
- 风险投资公司:因购股支持企业发展及其出售所获利润免税
区域激励:荷赛马、贝尔卡诺等地的企业五年内免除50%公司税(信贷机构、房地产公司除外)。
出口企业:初次出口后五年全免,此后50%减税;出口服务可免除相关增值税;符合条件的采购物资可退税。
资产相关政策:不动产转让若间隔年限达2-4年减税25%;4-8年减50%;超8年减70%。若企业3年内重新投资,相关不动产/设备可免税五年。
自贸区优惠:入驻自贸区企业在开始经营后五年内出口营业额部分免征所得税。
新建企业激励:新注册及独立生产性技术企业享五年营业税全免(包含附加税)。用于业务建筑、设备五年内免税城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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