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出境游携带水果入境政策解析
海关明确:新鲜水果不得擅自携带进境
暑期正值出境旅游高峰,不少旅客想为亲友携带境外新鲜水果入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第470号公告,新鲜水果、蔬菜属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检疫物。
未经检疫的新鲜水果可能携带有害生物、病原体等,存在严重农林业安全隐患。若需合法进口水果,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照严格流程进行申报与检验。
企业进口水果操作指南
事前准备
- 进口企业在“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取得进口资质。
- 查阅《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确认可进口品类。
- 水果必须从海关总署指定监管场地入境。
- 不得混装未列明水果
- 包装箱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代码
- 不得携带中国禁入的有害生物、土壤及植物残体
- 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安全标准
检疫审批
企业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海关申请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同时持有输出国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正本。
检验申报与查验
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申报后,海关将依据布控指令进行机检或人工查验,重点核查货证一致性、检疫标志,并对可疑疫情样品送实验室检测。
注意事项
- 未经现场检疫的水果不得擅自移动、销售
- 检疫合格签发证明准予放行
- 发现问题需实施除害处理或退运销毁
福州海关12360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