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加强小龙虾进口监管 防止生态破坏
海关总署严查非法入境 克氏原螯虾属禁止交易物种
据越媒报道,针对近期网络和部分海鲜市场大量销售克氏原螯虾(小龙虾)的情况,越南海关总署于2024年6月19日发布第2842/TCHQ-GSQL号通知,要求全国各省市海关加强该物种的进口监管。
根据越南现行法规,克氏原螯虾不在《允许贸易的水生物种名录》之内,并被列为具有“入侵”风险的外来物种。依据2008年《生物多样性法》第7条和第50条,以及2024年4月4日发布的第37/2024/ND-CP号法令修订条款,越南严禁引进和开发外来入侵物种。
海关总署强调,为防范其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各级海关单位须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检验检疫与执法力度,及时打击非法运输行为。此前在2024年4月3日,岘港国际机场海关分局曾查获两件从新加坡运抵的行李,内含约6万件活体龙虾,估值超50亿越南盾。
依据《生物多样性法》,除科学研究等特定用途外,非法进口、释放或养殖外来入侵物种将受到法律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