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再生金属原料检验监管要求解读
规范再生金属原料如再生钢铁、铜、黄铜及铸造铝合金等的规范进口,对于保障国内金属资源链条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增强进口再生金属原料检测与管控,近期明确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定点监管措施。
政策文件依据
- 《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3号)
- 《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78号)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9号)
再生金属原料定义
再生铜原料: 须经分选或预处理达《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19标准可直接生产利用的原料获取自回收铜或其混合金属;
再生黄铜原料: 按照《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2019合同规范的加工处理取得原料物;
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 遵循《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用于直接生产铸造铝合金锭并对铝进行进一步处理获得符合品质等效再利用价值的产品;
再生钢铁原料: 处理过后能够直接用作炉料或铁素资源再次投入到生产过程的产品;”
申报与监管要求简介
相关产品的有效输入应按规定实行整体完整的报关软件填写及对应的质量证件附随内容核后装备。对于每一类依照资源种类的标准海关于各品种设定固定码位代码并实施数量检验以确妥法规相符性审查目的达成。
- 再生黄铜、再生铜、再生铸造型铝合金的具体识别归类代码分别为:
- In-sketch:此类物质为特定领域内需关注的对象;
- In-sequ.inspect:此部分展开关联深度剖析指向相关元素适度利用价值;
提交检查作业要件详析
具体查验包括进出集装箱的编号检查、开箱及初步检验状态判定等内容需要满足底线值监测以及外部污染水平的严格规定基本超出普通材料属性的范畴不可进货标准十分苛刻;同时针对非正常装载方式容器或压力式设备也需形成独立安全验证模组确保运输全程可控无误;危险等级系数高的物资需要重点加强管控排除潜在带入有害生物体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