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摩托车出口海关监管要求全解析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摩托车产销国,出口需严格遵守海关规定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摩托车产销国之一,凭借质量、多样化和国际竞争力价格吸引海外消费者。本文系统梳理了摩托车出口的海关监管要求,助力企业合规通关。
一、归类要求
根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HS)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摩托车归入品目8711项下。具体分为:
- 内燃发动机摩托车:按照气缸容量归入8711.1000-8711.5000项下;
- 电动驱动摩托车:归入8711.6000项下。
二、申报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涉税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及相关申报平台要求,摩托车出口申报需填写五项要素:
- 品名:明确产品通用名称,便于分类识别;
- 发动机类型:如柴油、汽油、电动机等;
- 排气量:仅适用于内燃发动机车辆(以CC或毫升表示),电动车型无需填报;
- 品牌:中英文均可,用于品牌与知识产权审核;
- 型号:明确区分产品功能与配置。
三、出口许可证办理要求
对部分摩托车项下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
- 涉及编码:包括但不限于8711100010、8711201000、8711301000等;
- 申领机构:商务部或其委托地方商务主管部门;
- 申请流程:各地政策略有不同,建议关注所在地最新政策。
四、出口检验检疫要求
出口摩托车虽不列入法定检验目录,但海关将进行抽样检验。同时,企业需自行确认并符合目标市场的产品准入标准、认证程序等法律法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