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联合发文拓展跨境电商出口 推动中欧班列与跨境电商深度融合
支持“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助力企业借展出海
商务部等9部门日前发布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意见》涵盖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优化监管与服务、推动标准规则建设与国际合作五大内容。在增强跨境电商物流保障能力方面,提出促进中欧班列沿线海外仓建设,发展“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
在大力支持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发展方面,指导地方依托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产业园区、优势产业集群等,培育“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发展模式。在提升服务跨境电商企业能力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本地贸易规模大、带动效应强的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能力。
针对跨境电商企业“借展出海”,支持平台、出口、支付、物流及海外仓企业参加广交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重点展会,提升国际影响力。
为加强行业组织建设与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并将相关人才纳入需求目录和高层次人才目录,配套相应支持政策。
在畅通融资渠道方面,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优化服务模式,为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在跨境资金结算方面,支持企业按规定进行费用轧差结算,简化小微企业的外汇收支手续,拓宽结算渠道。
推动跨境电商供应链降本增效方面,引导头部企业加强信息共享,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动海外仓高质量发展方面,统筹现有资金支持海外仓企业。
此外,在助力跨境电商企业“走出去”方面,更新发布国别合作指南,加强对企业境外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登记,引导其合规有序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