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裁定《禁止蒙面规例》违宪 引发多方争议
鉴于香港暴力事件不断升级,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于2019年10月4日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以遏制社会动荡。然而在2019年11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该规例“违宪”,引发香港政界及法律界人士强烈质疑。
判决书共计106页,正文涵盖195段内容,详述了司法复核申请方(反对派议员)与回应方(行政长官办公室)的各自立场与论证过程。
以下是中文判决摘要要点:
- 两项司法复核申请旨在质疑《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及《禁止蒙面规例》是否无效及违宪。
- 法院裁定,《紧急条例》中有关授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制定规例的内容不符合《基本法》规定。
- 《紧急条例》未被《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5条隐含废除,相关措施仍须符合《人权法案》要求。
- 《紧急条例》本身不违反“依法规定”的原则,其合法性需结合整套法律体系审视。
- 对于《禁蒙面规例》第3条和第5条,法院认为部分内容不符合相称性验证标准,对基本权利的限制超乎合理所需。
- 法庭将安排进一步聆讯讨论救济方式和诉讼费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此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判断,其他机关无权决定。国务院港澳办亦指出,高院裁决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权威,影响行政长官管治权力,并可能带来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
另据报道,依照《香港基本法》相关规定,国务院于2019年11月19日决定任命邓炳强为香港警务处处长,免去卢伟聪的相关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