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动植物检疫】进境粮食后续监管工作须知及要点提醒

【动植物检疫】进境粮食后续监管工作须知及要点提醒 九捷国际
2025-09-12
53

进境粮食后续监管工作须知及要点提醒

加强进境粮食的后续监管,有助于严防外来物种入侵、阻断植物疫情传入,对维护国门生物安全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梳理进境粮食后续监管的关键环节与要求。

PART1. 运输监管

根据海关规定,《调运联系单》经审核后,进境粮食可从指定监管场地配套仓库或场地提离。经营企业应在“粮食系统”中逐批登记发货信息,按运输工具填报装载量;若采用传送管道或内部短驳且无运输工具号,经隶属海关同意后可按日填报发货总量。集装箱原箱调离的,由口岸海关依据申报的集装箱号进行发货登记。

海关监管要点

  •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密闭良好,具备防撒漏措施;卸货后需对车体吹除,装卸区域须彻底清扫。
  • 加工企业应及时准确录入运输信息,“粮食系统”中运输时长应与实际路线相符,收发数量不得超出合理损耗范围,异常情况须在总结中说明。
  • 企业在接卸、仓储、过磅、加工、下脚料堆存等关键区域应安装视频监控,建议保存视频资料不少于6个月。

PART2. 加工监管

口岸海关结关放行后,加工企业凭《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对接收粮食进行加工使用,海关实施检疫监督。企业应在“粮食系统”中登记实际投料重量,并对加工产生的下脚料称重后集中存放,同步填报数据;完成无害化处理后,需在系统中登记处理方式与数量。

如加工工艺、运输方式、仓储条件、下脚料处理方案或进境粮食品种等信息发生变更,企业应通过“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系统”办理变更,并在“粮食系统”中更新信息,主管海关部门将及时审核。

海关监管要点

  • 不同批次进境粮食应专库独立存放,避免混储。
  • 需结合加工过程实施检疫处理的,企业应确保工艺参数(温度、湿度、处理时长、粉碎细度等)符合海关核准方案。
  • 下脚料须使用专用袋收集,并定点存放于符合防疫要求的场所,做好数重量记录。
  • 下脚料外运至第三方处理的,运输过程须采取防撒漏措施,并留存相关图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 每日加工量及下脚料产出数据应及时录入“粮食系统”,总重量不得超过合理损耗范围,异常情况须在总结中详细说明。

PART3. 外来有害生物监测

根据《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海关将在进境港口、储存库、加工厂周边、运输沿线及换装易洒落区域开展杂草等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发现疫情时,将组织企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分析来源并指导整改。相关企业应配合开展监测与铲除工作。

海关监管要点

  •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防疫管理、溯源管理、有害生物监测及应急处置制度,并纳入管理体系,确保有效运行并保留完整记录。
  • 应配备常用除害处理药剂及器械或设施,建议留存购买记录,确保药剂在有效期内并专库存放。
  • 定期对厂区及周边易洒落地段开展有害生物监测与防除,及时清除外来杂草和自生苗,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

PART4. 档案留存

依据《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相关企业应建立粮食进出境、接卸、运输、存放、加工、下脚料处理及流向等全过程生产经营档案,做好质量追溯与安全防控记录,所有记录至少保存2年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九捷国际
1234
内容 836
粉丝 0
九捷国际 1234
总阅读6.5k
粉丝0
内容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