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业务常见问题解答
1.出口货物运抵报告由谁向海关提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72号令)规定,出境货物、物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运抵报告。
2.申报前能否查看进口货物?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103号令),在向海关申报前,收货人因确定品名、规格、型号、归类等需要,可书面申请查看货物或提取货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将派员到场实施监管。
3.出口饲料是否需办理海关注册登记?
答:根据《关于调整部分进出境货物监管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2020年第99号公告),若输入国家或地区对出境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无注册登记要求,则相关企业免于向海关注册登记。
4.如何查询《境外饲用陆生动物蛋白及油脂注册生产加工企业名单》?
答:可登录海关总署官网,进入“动植物检疫司—企业信息”栏目查询该名单。相关信息由海关总署动态管理并及时更新。
5.如何查询《输日稻草注册登记企业名单》?
答: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动植物检疫司—企业信息”栏目查询《输日稻草注册登记企业名单》,该名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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