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第十七直管部建设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曼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1标段传来捷报:左岸滨河步道工程、右岸滨河步道工程等所有分部工程(13个)全部顺利通过验收,标志着喀什“母亲河”的生态蝶变,又向前迈出了坚实一步。
吐曼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位于喀什地区喀什市区吐曼河流域内,是新疆第二个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工程等别为III等,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项目概算总投资3943.74万元。项目起点位于北大桥,途经东大桥,终点位于吐曼桥。岸坡生态修复长度1.8公里,建设内容主要有格宾石笼护脚、植生型护垫护坡、生态框、石材栏杆、滨河步道及河道两岸生态绿化。河道右岸为河滨湿地公园,高台民居、湿地公园等重要的城市资源。项目建成后,对维持河道生态环境,对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下游东湖公园湖体水质有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