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进口合规指南:食用与药用区分需谨慎
食品安全法明确限制,槟榔不得作为调味品使用
近期黄岛海关查处多起槟榔种子伪报用途进口事件。涉案货物申报为“槟榔干果”,实际为《中国药典》收录的药用槟榔种子。海关核查发现,相关进口商拟将其用于食品加工但无法提供对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最终被依法退运。
一、槟榔干果与药用槟榔的区别
槟榔属棕榈科植物,果实经干燥处理后可作嚼食类干果,在海南、湖南等地有传统消费习惯;而其种子则列为法定中药材,具有驱虫等药理作用。根据我国法规,二者在进出口及用途上存在明确区分。
- 嚼食槟榔干果:属于普通食品范畴,须符合海关关于进口食品的要求,仅限列入准入目录国家(地区)出口至中国。
- 药用槟榔种子:按进境中药材监管,必须取得相应备案及检疫证书,并由口岸药品监管部门审核。
二、槟榔是否可用于食品添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成分,除非该物质已列入国家卫健委公布的药食同源名单。目前槟榔尚未纳入此名单,含有生物碱成分,擅自用于调味品或火锅料属违法行为。
三、合法进口申报流程
1. 槟榔干果进口申报要求:
- 进口商需完成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
- 境外企业应取得注册资质(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允许进口槟榔干果的国家包括:马来西亚、缅甸、泰国、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中国台湾。
2. 药用槟榔进口申报要求:
四、典型案例警示
近期黄岛海关对4批次共133,040千克申报为槟榔干果的进口货查验发现实为药用槟榔种子。因未通过合法申报程序,且不具备食品用途标准依据,其中一批已在监管下实施退运处理。
来源:黄岛海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