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尼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关税减让政策全面落地
中国与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助力双边经贸合作深化
202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简称“中尼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实施。自2021年12月中尼复交以来,双方积极推进谈判进程,并于2023年8月31日正式签署协定。
该协定涵盖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投资以及规则等广泛领域,共包括序言和22个章节。协定生效后,中尼双方将对原产产品逐步实施零关税,惠及两国民众和企业。
关税减让力度显著
根据协定安排,中尼双方最终零关税产品占总体税目比例均超过95%,其中约60%产品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实现零关税。
中方对尼方主要出口产品实施关税减免,包括牛肉、虾、咖啡、可可、果酱、花生、冻凤螺、乙醇等农产品和资源类产品。此外,中国每年给予尼加拉瓜5万吨食糖的关税配额。
尼加拉瓜方面也将对来自中国的新能源汽车、摩托车、光伏组件、服装纺织品、鞋靴、水产品、蔬菜等产品实行零关税,大幅降低中国出口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
原产地管理办法明确
为配合协定执行,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尼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规范了原产地规则、证书签发、通关程序等内容。
- 原产资格认定: 货物需符合三类标准之一:在缔约一方完全获得或生产;仅使用原产材料生产;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的,须满足特定税则归类改变要求或区域价值成分不低于40%。
- 原产地证书管理: 原产地证书应在货物装运前或装运时签发,有效期为一年;因特殊原因可以补发,但需在装运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 进口申报要求: 申请享惠的企业应填报优惠贸易协定代码“24”,提交有效的原产地证书、商业发票及运输单证。
- 证书申领便利化: 出口企业可通过签证机构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且证书支持自助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