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学员问到我运输费用、报关费、港杂费开票的问题,他们公司对接的货代把国内段的运费、报关费以及一些杂费都柔在了一起,给他们开了免税发票。学员的公司后续也需要退税,她担心这样做会不会影响后续的退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4对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并未包含离境前的国内环节运输、报关、港杂等服务。这些服务发生在境内,不属于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 等可享受免税政策的情形。回归到前面学员的实际问题“货代把国内段的运费、报关费以及一些杂费都柔在了一起开了免税发票”是不合理的,可能会影响到后续的退税。
除了免税发票的问题,这三项费用开在一张发票也并不是合理之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9 号)要求,在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时,需要分别提供国内运费发票、委托报关行报关的报关费发票,以及货代的港杂费发票。如果将所有费用合并开具在一张发票上,那就无法满足单证备案的要求,导致在税务机关核查时无法提供准确、完整的资料,从而影响退税。
还有一个棘手的问题是发票税率。部分货代表示,即便能开具应税发票,也只能按照 6% 的税率开具,而有些地方的税务部门在审核单证时,要求运输费发票,一般纳税人需按 9% 的税率开具,小规模纳税人需按 1% 的税率开具。这就导致企业在退税审核时,因发票税率不符而受阻。
面对这些难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货代拆分业务链条。货代将委托的物流公司、报关行信息提供出来,由物流公司直接向企业开具运费发票,报关行向企业开具报关费发票。至于港杂费以及货代提供代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货代开具相应发票。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港杂费发票不能开具免税发票,否则会被认定为不合规。
出口退税涉及的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处理各类费用发票。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帮助各位财务伙伴在处理运费、报关费、港杂费发票时,少走弯路,顺利完成出口退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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