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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条款调查程序介绍及对外贸企业影响分析

232条款调查程序介绍及对外贸企业影响分析 贸易救济信息
202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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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什么是232条款调查?232条款调查是一项特殊的贸易保护措施,主要目的是评估特定商品的进口是否威胁美国国家安全。

美国232条款调查机制全面解析及其对中国外贸影响

什么是232条款调查?

232条款调查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进行,旨在评估特定商品的进口是否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这一工具赋权美国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关键产业,维护国家利益。

232调查程序的主要步骤

  1. 启动阶段
    • 三种启动方式:由利益相关方申请、政府部门要求或商务部自主发起;
    • 一经启动需立即通知国防部。
  2. 调查阶段
    • 数据收集、公开听证会、机构间协商及国防需求评估;
    • 法律规定商务部长须在270天内完成调查并向总统提交报告和建议。
  3. 决策阶段
    • 总统在收到报告后有90天时间作出决定;
    • 若确认存在国安威胁,总统须在15天内采取相应调整措施。

232调查评估重点要素

关键评估指标包括:

  • 国内产业满足国防需求的能力;
  • 进口商品的数量、质量及可获取性;
  • 国防和重要民用领域的产品需求状况;
  • 外资竞争对美国产业经济福祉的影响;
  • 产品替代可能引发的失业、财政收入下降、投资减少等情况。

232调查可能实施的措施

  • 对进口商品实施限制;
  • 与其他国家签订新的贸易协议;
  • 采取其他合法必需的扩公告择非常适合辉瑞又称; Jammer。

    美国进口商品国家安全审查机制详解

    法律依据:19 U.S.C. § 1862

    根据美国法典第19编第1862条,若关税或进口限制的减少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则禁止实施此类措施。该法律规定了总统和商务部长在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进口问题上的职责与程序。

    调查启动与执行流程

    商务部长可在以下情形下启动调查:根据政府部门负责人请求、利益相关方申请,或自主决定。一旦启动调查,商务部需立即通知国防部长,并与其就方法论和政策问题进行协商。此外,还需广泛收集信息、举行公开听证会,并为相关方提供表达意见的机会。

    报告与总统决策

    商务部须在启动调查后270天内向总统提交调查报告,明确进口商品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是否采取行动的建议。报告非机密部分须在《联邦公报》上公布。

    若商务部认定进口商品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总统应在收到报告后90天内做出决定。如总统同意该结论,则须在15天内实施相应进口调整措施。总统还应于30天内向国会提交书面说明。

    附加措施与国会监督

    当总统通过谈判未能达成有效协议,或协议未得到执行时,其可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消除国家安全风险。同时,《联邦公报》将发布有关行动的通知。

    在处理每项调查后,商务部需向国会提交报告并对外公示。总统则须提交年度报告,说明本法执行情况。

    法规实施细则(15 CFR 705)

    • 定义:部门指美国商务部,部长即商务部长。
    • 目的:建立调查机制,识别特定商品进口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 调查启动:依申请、政府请求或商务部自行发起。
    • 调查开展:涵盖听证会、机密信息处理、标准制定等环节。
    • 结果处理:形成报告提交总统,必要时通知国会。

    此套规章确保美国在面对关键商品进口可能带来国家安全风险时,有完整、系统、透明的应对程序。

    美国商务部705.4-705.12条款解读:进口商品对国家安全影响的调查程序与标准

    为评估被调查商品进口对国家安全的影响,部门应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包括预计国防所需国内生产、产业满足国防需求的能力、相关资源和生产设施的可获得性、产业发展对供应服务增长的支持能力以及任何其他相关因素。

    此外,部门还需结合美国国民经济状况综合分析,重点考察外国竞争对关键产业经济福利的影响、产品替代带来的就业与投资损失,以及其他可能削弱国家经济实力的因素。

    调查请求提交要求

    调查请求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战略产业与经济安全办公室主任,并附上一份副本。申请材料应包含商品详细信息、受其影响的国内产业描述、进口和生产统计数据、联邦或州政府可能受到的收入影响等内容。提供的统计资料建议按日历年为基础整理,并辅以季度或月度数据以体现趋势变化。

    机密信息处理规定

    涉及国家安全机密或商业机密的信息应单独提交,并在每张纸张顶部注明相关信息及保密依据。如相关部门认为某信息不构成商业机密,则可以拒收该材料并退回提交者。此类信息可作为非机密信息重新提交后纳入公共记录。

    调查流程及公开听证会安排

    若部门认为有必要收集更多意见,将在《联邦公报》发布公告征集利益相关方的评论及其他材料,并可在适当条件下举行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原则上向公众开放;但如将披露国家安全机密信息,主持人有权限制仅具适当安全许可的人员进入。每次听证会须由速记员记录,相关内容除涉及国家安全机密外均可供公众查阅。

    紧急行动与调查报告

    在特殊情况下,部门可对现有程序规则作出调整甚至豁免。完整的调查报告应在启动调查后270天内提交给总统,并同步公布执行摘要(不含机密或专有信息)。

    总统决策与国会报告机制

    若调查认定某商品进口威胁到国家安全,总统须在收到报告90天内作出决定,并于15天内采取具体措施调整相关商品及其衍生品进口。与此同时,总统还需在30日内向国会递交解释说明。

    对于未能通过谈判达成协议的情况,总统必须及时公布进一步措施;若选择不再采取额外动作,也需明确原因并在《联邦公报》上公告。

    每项调查完成后,部长均需向国会汇报结果并对外发布。总统则负责每年提交关于该部分内容实施情况的整体年度报告。

    公众如需获取上述调查相关记录,可通过访问工业和安全局官方网站查询电子版本内容,也可拨打202-482-2165寻求帮助。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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