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方案
推动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应用,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在国家“双碳”战略背景下,佛山市住建局与发改委联合印发《佛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为当地建筑节能减碳提供行动指南,同时带来产业发展新机遇。
推动绿色低碳社区建设:鼓励可再生能源进入社区终端能源消费,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新建居住社区确保固定车位100%具备充电条件,探索近零碳社区发展路径。
提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优化城市交通布局,构建“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体系。加快城市绿色照明建设,推广高效节能灯具、智慧路灯杆及照明数字化系统。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及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逐步实施大型公共建筑电气化改造,推广空气源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热锅炉等设备;加强电网衔接协调,探索“光储直柔”建筑建设示范。预计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2030年建筑用电占比超90%,全电气化公共建筑占新建比例达30%。
改善乡村用能结构: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配电物联网建设,预留配电设施空间,推动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在农村地区应用,倡导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
提升新建建筑绿色低碳水平: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各区制定推广计划,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执行超低能耗标准。至2030年,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率将分别达到75%和78%。
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大型公共建筑及国家机关建筑实行能耗限额管理;配合省级部署推动建筑领域参与碳交易市场。到2030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及人均综合能耗持续下降,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效比2020年提高20%。鼓励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建筑进行节能绿色化改造。
推广本地气候适配的节能技术和产品:支持高效电气化技术研发,探索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技术应用,严格淘汰低能效设备,不断提升建筑用能设备能效标准。
政策解读
该方案聚焦绿色低碳社区建设、基础设施效能提升、建筑用能结构优化等多个层面,全面推动城乡低碳转型。其中,在绿色照明方面,强调高能效LED照明产品(G-LED)的应用,以取代传统高耗能灯具,同时推动以旧换新政策落实,加快照明系统的升级换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