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国内多地疫情出现反复,为加强防控,各地区相继延长入境人员隔离期限。以下是截至2021年12月中国部分省市最新入境隔离政策汇总,供参考。具体执行以各地官方最新通知为准,建议回国前务必提前咨询目的地社区的隔离安排。
北京:14+7+7
北京口岸入境:实行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来京:需已隔离满21天方可进京;进京后补足7天健康监测。未满21天已进京者,须补足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及7天健康监测。
天津:14+7
天津口岸入境:14天集中隔离 + 7天居家隔离。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来津:若已在其他口岸完成14天隔离,抵津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入境超过21天但未满28天者,需提供抵津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快捷通道”入境人员:实行2天集中隔离,21日内全闭环点对点复工,并在第7、13、21天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解除管控。
上海:14+7
实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结束后开展7天社区健康监测。期间共进行6次核酸检测;对重点关注对象适当增加检测频次。
南京:14+14
14天集中隔离 + 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湖北:14+14
湖北口岸入境: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之后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非湖北口岸入境:在外省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来(返)鄂后继续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自集中隔离结束起算),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国际航班高风险岗位人员执行“14+14+14”隔离政策。
河南:14+7
全省统一实行14天集中隔离 + 7天居家医学观察。
郑州:继续7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
洛阳:继续14天居家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河北:14+14
14天集中或居家隔离 + 14天居家健康监测。
吉林:14+14 / 14+7+7
从境外高风险国家返回人员执行“14+14”隔离政策: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吉林继续集中隔离14天。
从非高风险国家返回人员执行“14+7+7”: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吉林再集中隔离7天,随后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
黑龙江:14+14
黑龙江口岸入境:14天集中隔离 + 14天居家隔离,期间完成3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
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返黑: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 + 7天居家隔离。
哈尔滨:21+14
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集中隔离期间在第1、3、5、7、10、14、17、21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在第2、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辽宁(不含沈阳):14+7+7
自辽宁其他城市入境:14天集中隔离后,进行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条件者实行集中隔离)和7天社区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期满后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在其他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返辽:目的地市实行“+7+7”管理措施。
居家隔离须满足单人单居条件,期间不得外出或与他人接触。
沈阳:28+28
28天宾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28天居家隔离。
集中隔离期间在第1、4、7、14、21、28天进行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和第28天采用双采双检;第7天和第14天进行抗体检测。
安徽:14+7+7
实行14天集中隔离 + 7天居家隔离 + 7天健康监测。
如从上海回皖,需在上海集中隔离3天,随后在安徽广德集中隔离11天。
异地入境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经2次核酸检测(至少间隔1天)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均为阴性,可在集中隔离7天后转为居家观察;无居家隔离条件的,由政府组织转运至住地继续居家隔离7天。
湖南:14+14 / 14+7+7
来自高风险国家的入境者,在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湖南继续集中隔离14天。
非高风险地区入境者执行“14+7+7”:即在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湖南再集中隔离7天,随后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
山西:14+14
太原入境:14天集中隔离(含4次核酸检测和2次抗体检测)+ 14天居家隔离(含2次核酸检测和2次抗体检测)。
外省口岸入境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继续实施14天居家隔离(含2次核酸检测和2次抗体检测)。
浙江:14+7+7
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7天居家健康观察 + 7天日常健康监测。
集中隔离期间在第1、4、7、10、14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在第2、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在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配套建立“4+1”核酸检测机制。
四川:14+7
四川口岸入境:实行14天集中隔离 + 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条件者继续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期间在第1、4、7、10、14天,居家隔离期间在第2、7天进行鼻咽拭子核酸检测。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且隔离未满21天者:抵达四川后须闭环转运至居家隔离场所,继续隔离至满21天;无居家条件的由指定酒店集中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
江苏:14+14
目的地为南京的入境人员:14天集中隔离 + 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经上海受控转运回宁人员:在实施“3+11”集中隔离基础上,继续执行14天居家隔离。
外省市入境且已完成14天隔离:需继续实施居家隔离,直至入境满28天。
陕西:14+14
14天集中隔离 + 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江西:21+7 / 14+7+7
江西本地入境:21天集中隔离 + 7天居家医学观察。
外省入境并已解除隔离:7天集中隔离 + 7天居家医学观察。
山东:14+7
14天集中隔离 + 7天居家健康观察。
集中隔离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隔离结束后在集中服务点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结果阴性者继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重庆:14+7+7
重庆本地入境:14天集中隔离 + 7天居家隔离 + 7天自我健康管理。
外省市入境并已解除隔离:需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渝后执行7天居家隔离 + 7天自我健康管理。
福建:14+7
对目的地为福建省的入境人员,采取“点对点”接回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广东(不含广州):14+7
除广州、深圳外,实行14天集中隔离 + 7天居家隔离,入境后第1、7、14、21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广州:14+7+7
14天集中隔离 + 7天居家隔离 + 7天自我健康监测。解除隔离后,在第23天和第28天可凭解除隔离证明在医院免费进行核酸检测。
深圳:14+7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7天不限制外出的社区隔离。
针对来自英国等发现新型变异病毒国家的入境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于第1、4、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社区管理期间在第21天再进行1次检测,共5次。
原“7+7”“2+12”等措施已取消。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需向所在区指挥部报批。
广西:14+7
14天集中隔离 + 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居家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贵州:14+14
14天集中隔离 + 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共进行5次核酸检测。
甘肃:14+14
甘肃本地入境:14天集中隔离 + 14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不少于4次核酸检测,居家期间不少于2次。
非甘肃入境:解除隔离7天内入甘者,需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7天再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可自由出行;超过7天者仅需登记上报,无需检测或管控。
青海:14+7
14天集中隔离 + 7天居家隔离。
新疆:14
14天集中隔离。若新疆非第一入境点,且入境已满28天,则无需集中隔离,仅需7天居家健康检测。
云南:14+7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
香港:21
所有在抵达当天或之前21天曾在中国内地、澳门、台湾以外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无论经机场或陆路口岸抵港),均须在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21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