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场采购贸易全流程指南
市场采购贸易政策解读与操作流程梳理
2022年9月,天津王兰庄国际商贸城获批成为全国第六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本文依据《天津市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系统梳理市场采购贸易出口申报流程,为企业提供实务参考。
一、市场采购贸易定义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商品的贸易方式。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不得超过15万美元,并需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该模式不适用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
二、市场采购贸易六大优势
- 破解小商品出口难题:通过规范化管理建立质量溯源体系
- 提升贸易便利化:5种以上商品可简化申报
- 享受增值税免征不退政策:解决无票出口问题
- 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搭建中小微企业外贸服务平台
- 灵活外汇管理:支持人民币结算和个人收结汇
三、适用市场主体
开展市场采购贸易需先完成"外贸经营主体备案登记"。经西青区商务局备案并办理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后,市场经营户、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及采购商均可开展相关业务。
四、核心业务办理流程
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五个环节:
(一)备案环节
备案包含主体备案、商品备案和仓库备案三种类型:
- 主体备案需准备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材料,通过线上平台申报
- 商品备案需提交生产厂商证照、商品标牌等信息
- 仓库备案需登记地址和面积信息
(二)交易组货
通过专用平台完成组货清单、交易清单等单据登记,生成组货装箱信息后提交审单。
(三)报关预处理
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需通过平台补录报关草单并提交至单一窗口。
(四)免税申报
平台自动生成代理出口协议等文件,市场经营者需向税务系统申报免税明细。
(五)收结汇
待报关单显示"已结关"后,可通过平台发起收汇、结汇申请。
五、海关监管要求
海关监管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执行。
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