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漫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增值税与所得税优惠全解析
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动漫节于11月24日至27日在杭州国际博览中心举办。近年来,我国大力支持动漫产业发展,并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销售自主开发生产动漫软件可享即征即退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认定的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该政策适用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 经营动漫产品的主营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60%以上;
- 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收入占主营收入50%以上;
- 具有从事相关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等。
详情请参阅《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及其它相关政策文件。
符合条件的动漫设计服务可适用简易计税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在提供如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制作等特定服务时,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关条件与即征即退政策相同。
具体依据包括《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
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对于出口的动漫软件,根据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此优惠同样需要满足一定的标准,例如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参考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
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单位,在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前提下,可以从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前两年免征,后三年按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
这一政策基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第二条以及《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旨在帮助行业参与者更好地理解和利用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