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冷冻水果通关攻略
准入要求与申报流程详解
冷冻水果定义:冷冻水果通常指去除不可食用果皮、果核后,经过-18°C或以下速冻处理不少于30分钟,并在-18°C或以下存储、运输的水果,且需符合《国际食品标准》“速冻食品加工和处理操作规范”(CAC/RCP 8-1976)的要求。
准入管理:中国对进口冷冻水果实施准入管理。海关总署通过评估境外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后,公布“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相关信息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
资质要求:
-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出口冷冻水果的境外企业须由其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中国海关总署推荐注册。注册通过后方可向中国出口。已注册名单可在中国海关总署官网“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栏目查询。
- 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出口商或代理商需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 境内收货人备案:中国境内收货人也必须通过上述备案系统完成信息登记。
进口单证申报要求:
- 官方植物检疫证书;部分产品如马来西亚冷冻榴莲果肉或浆料还需提供卫生证书。
- 产地证明文件。
- 贸易合同、全程提单、装箱单、集装箱动态信息表、发票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加盖收货人公章)。
进口冷冻水果检验检疫流程解析
进口商或境外生产商需提供产品清单,列明品种、对应的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号和生产日期(批号)。原产国为智利的进口冷冻水果,还需提供符合我国要求的检测证书。
现场检查
海关工作人员将按规定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样品送实验室检验。感官检验如发现明显腐败变质、异味、恶性杂质或状态异常情况,可直接判定不合格,不再进行实验室检测。
包装及标签标识检查
进口冷冻水果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中国政府与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签订的检验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相关规定。
实验室检验
实验室按相关规定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合格评定
海关结合审单、实货检查、标签检验、感官检验和实验室检验结果开展合格评定:
- 对符合要求的,评定为检验检疫合格;
- 对不符合要求但可更正补充的,要求申报人按规定调整;
- 对无法更正或补充的,评定为检验检疫不合格。
证书签发
经评定合格的,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评定不合格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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