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免)税备案指南
办理时间和操作流程
在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企业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完成备案手续。若公司涉及出口业务并需要退税,在首次申报前完成备案即可。
通过电子税务局操作:登录系统 → 我要办税 → 出口退税管理 → 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 → 选择“出口退(免)税备案” → 在线申报。
备案采集表填写要点
必填项:带红色星号*的字段及“企业海关代码”为必填项,请确保填写正确。
纳税人名称:选择企业自身,系统会自动填充“社会信用代码”和“纳税人识别号”。
企业类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工贸一体的企业只能二选一。
备案登记编号:为选填项,如需填写请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8位编号。
退(免)税计算方法:外贸企业通常选择“免退税”,生产企业选择“免抵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则选“免税”。
退税开户银行:必须使用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户。
是否零税率:出口货物通常选“否”;若选“是”,应在“计算方式”栏填写“免抵退”。
退税账户托管标志:请选择“否”。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视企业情况勾选,一般出口企业无需勾选。
退税管理类型:推荐勾选“无纸化企业”。
应税服务代码:一般情况下不选,如有特殊业务可酌情勾选。
提交与后续步骤
完成表格填写后,请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最后“打印”备案表。下载打印好的表格,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日期后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