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与发票商品名称一致性问题解析
报关单填写要求与常见错误
在申报过程中,若发票的商品名称与报关单名称不一致,则系统会提示错误。出现此类问题的常见原因是发票名称开具错误。
关于报关单上商品名称和规格型号的填报规则,相关规定如下:
- 商品名称和规格型号栏目分为两行填写及打印。第一行用于填报进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填报规格型号。
- 具体填报要求:
- 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如实申报,并需与合同、发票等相关单证保持一致。
- 商品名称应当规范,规格型号需详细,以满足海关归类、审价及许可证件管理需求。
因此,在开具进项发票时,应将第一行的全部中文商品名称信息完整开具,以免出现申报不符的情况。
特殊情况中,若报关单上的名称和规格合并填写,进项发票也应按照第一行内容完整开具,如示例中的“视窗玻璃LOPM-10010-001”。如果只开具“视窗玻璃”,则可能因名称不匹配而导致申报失败。
建议:在进行报关操作时,务必要确保商品名称准确无误。避免将商品名称与规格型号混合填写,进而影响进项发票正常开具及出口退税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