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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联合交易所(HKEX,简称“港交所”)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后,控股股东(通常是公司的主要股东、创始人或大股东)在上市后的一定期限内减持股份受到严格限制,旨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稳定和防止内幕交易。以下是港交所IPO后控股股东减持的主要限制及核心要点:
一、控股股东的定义
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控股股东一般指:
单独或连同其紧密联系人共同持有发行人(上市公司)30%或以上投票权的股东;
对公司有实际控制权(如通过协议、投票安排等)的个人或实体;
上市文件中明确披露为控股股东的人士或公司。
二、IPO后控股股东减持的主要限制
1. 锁定期(禁售期)限制
港交所对控股股东在IPO后的股份减持,最核心的限制就是锁定期(Lock-up Period,又称禁售期)。
(1)标准锁定期:
控股股东通常须遵守至少6个月的禁售期,即从IPO上市日(Listing Date)起计,6个月内不得出售其所持有的任何上市股份。
这是最基本的要求,适用于大多数情况。
(2)延长锁定期(常见于特殊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港交所或保荐人可能要求更长的禁售期(如12个月),特别是当:
公司存在业绩波动大、依赖单一客户、高估值等风险因素;
控股股东在公司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市场对公司的信心较弱,需要更长时间稳定市场预期。
(3)锁定期起算点:
禁售期一般从股份在香港联交所开始买卖之日(即上市日)起计算。
2. 锁定期后的减持限制与披露要求
即使过了6个月的禁售期,控股股东减持仍然受到一系列限制和监管要求,主要包括:
(1)进一步减持需谨慎,避免市场冲击
控股股东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仍要避免造成股价剧烈波动或市场误解,因此往往不会一次性大量抛售。
大宗减持通常会通过大宗交易、配售或预披露方式进行,以减少对二级市场的冲击。
(2)持续披露责任
控股股东在减持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时,须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港交所规定作出权益披露(披露持股变动)。
持股量跨越某个整数百分比(如5%、10%、15%等)时,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港交所及公众披露。
若减持导致控制权变更或重大影响,也需及时公告。
(3)避免市场操纵与内幕交易
控股股东在减持过程中,必须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关于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规定。
不能利用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如未公布的财报、重大交易等)进行股份减持。
(4)“稳定价格期”后减持更加敏感
港股IPO通常设有稳定价格期(一般上市后30天左右),期间承销商可能会买入股票以稳定价格。
控股股东若在稳定价格期刚结束后立即减持,容易引发市场疑虑,因此实际操作中更倾向于等待更长时间。
三、特殊情形与灵活处理
1. 基石投资者的锁定期
基石投资者(Cornerstone Investors)虽然不是控股股东,但通常也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如6个月)不出售股份,以示对公司的支持与信心。
2. 战略投资者或Pre-IPO股东的锁定期
某些Pre-IPO轮的战略投资人可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有协议,约定比一般股东更长的锁定期(如12个月甚至更长)。
3. 豁免或缩短锁定期(极少数情况)
极个别情况下,若控股股东有迫切资金需求,可向港交所申请豁免或缩短锁定期,但极为罕见且需充分理由,例如:
解决财务困境;
符合公共利益;
有特殊安排保障市场公平性。
但这类申请通常难以获批,港交所更倾向于维护市场秩序与投资者信心。
四、核心要点总结
项目 |
核心内容 |
|---|---|
谁受限制 |
控股股东(持股≥30%或对公司有控制权的人士/实体) |
主要限制形式 |
股份禁售(锁定期),通常为IPO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
锁定期后 |
可减持,但须遵循披露规定、避免市场操纵、防止冲击市场 |
披露要求 |
减持导致持股比例跨越整数百分比(如5%、10%等)时,须在3个工作日内披露 |
内幕交易限制 |
不得基于未公开重要信息(如财报、重大交易)进行减持 |
稳定价格期 |
通常为上市后约30天,期间市场操作敏感,减持更受关注 |
基石/战略投资者 |
通常也有6个月或更长的锁定期,增强市场信心 |
豁免可能性 |
极少,除非有特殊合理理由并获港交所批准 |
五、实践建议
提前规划减持时间表:控股股东应在IPO前就考虑未来资金需求,合理安排禁售期后的减持节奏。
与保荐人和律师沟通:确保符合港交所规则与披露义务,避免违规。
采用合适减持方式:如大宗交易、配售等,减少对二级市场价格的影响。
注重市场沟通与透明度:必要时通过正式渠道向市场说明减持原因,维护投资者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