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W成交方式下出口退税与报关单填制规范解析
EXW模式下运抵前费用如何处理?税务与海关规定详解
EXW(工厂交货)贸易术语下,买方承担从卖方工厂到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及风险。然而,在出口申报过程中,运抵中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相关费用仍需填报至报关单“杂费”栏,并计入完税价格。
根据《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及《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EXW条件下货物离厂后的运输费用属于国内段物流支出,不能归入运费栏目,而应按照“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进行申报。
在出口退税方面,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实际离岸价(FOB)。由于EXW成交价不含国际物流成本,因此计算退税时需按以下公式转换:
FOB = EXW + 国内段运费 + 国内段保费(如适用) + 清关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指出,若企业采用EXW条款出口且报关单未体现实际FOB价格,则主管税务机关可基于上述构成对退税金额予以核定。
此外,部分企业反映:因EXW交易中货代向买方收费,导致卖方难以掌握具体运输与保险费用。对此,海关解释明确,尽管费用由买方支付,但作为应计入完税价格的部分,卖方仍负有如实申报义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海关总署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