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解析:七种开票情形全梳理
掌握申报要点,确保合规享受税收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与其开具的发票类型和销售额密切相关。以下结合具体情形进行解读。
政策要点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不含不动产销售额)的,可免征增值税;
- 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的,扣除不动产销售后的应税收入若不超过30万元,也可享受部分免税。
典型情形分析
情形一: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第一季度仅开具普通发票或未开票收入,合计销售额28万元。
结论: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享受免征增值税。
情形二:B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第一季度仅开具专用发票,销售额28万元。
结论:由于开具专用发票不能免税,需按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情形三:C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第一季度开具普通发票27万元、专用发票1万元,合计销售额28万元。
结论:普通发票27万元可享受免税,但专用发票1万元需按征收率缴税。
情形四:D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额31万元,全部为普通发票或未开票收入。
结论:总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不享受免税。
情形五:E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第一季度普通发票销售额30万元、专用发票1万元,合计31万元。
结论:即使普通发票占多数,但由于合计销售额超过限额,全部销售额均需缴税。
情形六:F公司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开具普通发票283万元,其中货物销售额28万元、不动产销售额255万元。
结论:扣除不动产后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其货物销售收入28万元可免税。
情形七:G公司适用差额征税政策,2024年第一季度差额后销售额为28万元。
结论:满足30万元以内标准,可享受免税优惠。
申报指引(以情形一为例)
A公司在2024年4月申报2024年第一季度增值税时,应:
- 将销售额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 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第11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 无其他免税项目的纳税人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减税叠加政策
自2023年起至2027年底,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
- 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计税;
- 预缴项目减按1%预征率执行。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