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深度剖析
犯罪手段隐蔽,形成“买单配票”黑灰产业链
随着跨境电商、国际贸易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部分犯罪分子瞄准“出口退税”,通过假报出口等方式骗取国家税款,并逐渐形成“虚开虚受、买单、配票”的黑色产业链。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典型案例,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在无真实出口贸易的情况下,操控公司实施变票虚开、借货配单等行为,冒用他人出口业务申报退税,涉案税额高达1130余万元。
案件侦办过程
崔某某经营J公司期间,与“黄牛”万某某勾结,在无实际交易的前提下,由万某某为其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D公司在接受上述发票后,进行变票并再次虚开至J公司,用于虚假申报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在稽查中发现异常后,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崔某某控制的公司不仅涉及骗取出口退税,还存在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
崔某某最初拒不认罪,辩称其公司所有出口退税均有真实业务支撑。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重点核查J公司账户资金流向、报关材料来源及境外货主真实性,结合船代公司反馈和外汇收汇记录,逐步揭露其虚假操作模式。最终,崔某某在关键证据面前承认犯罪事实。
准确认定罪名,实现精准打击
经查明,崔某某在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的同时,还安排人员进行虚开发票以抵扣税款,已构成数罪。承办检察官认为,其行为分别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当数罪并罚。
而万某某、苏某某虽然参与了虚开发票行为,但缺乏主观明知,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共犯,仅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目前查明,相关虚开增值税发票已造成税款损失430万余元。
全链条打击,维护税收秩序
此类“买单配票”骗取出口退税行为严重破坏外贸秩序和国家税收征管机制,损害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下一步,静安区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全链条打击,联合税务、海关、外汇等部门强化综合治理,提升执法效能,坚决斩断犯罪产业链。
素材来源:经济与职务犯罪检察部门(静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