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错误如何处理?
在税务数字账户中,若误将可用于抵扣的发票勾选为出口退税,能否撤回操作需根据发票是否已用于退税申报来分别处理。
一、发票尚未用于退税申报
该情形下分为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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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已“退税勾选”尚未“用途确认” 可直接取消“出口退税勾选”,重新选择“抵扣勾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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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已“退税勾选”且已“用途确认” 需要提交明细数据采集并进行申报数据处理,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第二步:进入“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模块,点击“在线申报”; 第三步:点击“新建”进行明细数据采集; 第四步: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并添加”; 第五步:点击“生成申报数据”; 第六步:确认无误后点击“正式申报”; 第七步:显示“数据生成成功”,状态为“待审核”。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中进行“抵扣勾选”。 |
二、发票已用于退税申报
如发票已“用途确认”并部分申报退税,未退税部分且符合条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企业完成税务机关审核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功能进行“抵扣勾选”并完成统计和确认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