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市场主体登记新政策 释放创业活力
简化住所登记流程,支持集群注册与“一址多照”模式
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福建省近日印发了《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新政策提出多项便利化措施,包括“集群注册”、“一址多照”、“一照多分支”,进一步放宽登记条件,简化手续,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效率,大幅降低创业成本。
同一地址可注册多个主体。根据《办法》第七条,允许将同一地址作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有助于资源高效利用,适用于创新型、轻资产企业。
探索跨行政区划增设经营场所。第六条提出,在同一设区市范围内,市场主体可跨越不同县级行政区划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免于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有助于企业灵活布局。
实行集群注册制度。第十一条明确,在产业园区内从事互联网销售、文化创意、科研、信息技术等行业的市场主体,允许实行集群注册登记。这一举措有利于初创企业和电商经营者降低场地成本。
此外,《办法》推行自主申报承诺制。第十条指出,申请人只需提交《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即可完成登记,无需提交繁琐的房产使用文件,大幅缩短审批时间。
福建此举标志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化,预计将有效带动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助力区域经济活力提升。业内普遍认为,类似政策若在其他地区跟进,将对中国创新创业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