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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梳理

【收藏】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梳理 几言堂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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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梳理

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全解析

涵盖出口退税、免税、核定征收等多项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作为一种新兴贸易模式,跨境电商正逐渐成为推动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力量。本文梳理了多项与跨境电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供企业参考。

1. 出口海外仓“离境即退税”政策

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出口的货物,在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对于已实现销售的货物,按现行规定申报退税;若尚未实现销售,则可预先申报退(免)税,并在后续根据销售情况核算税款。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

2. 电商出口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符合条件的电商出口企业在出口货物时,适用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政策,需满足以下条件:

  •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取得出口退(免)税资格;
  • 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并与电子信息一致;
  • 在退(免)税申报期内完成收汇;
  • 外贸企业需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凭证。

如未完全满足上述条件但满足税务登记、取得报关单、进货凭证等条件的,则可适用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

3. 跨境电商综试区无票免税政策

综合试验区内的电商出口企业,如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满足一定条件可享受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待遇,包括:

  • 注册于综试区,并在线上平台登记相关信息;
  • 通过综试区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 出口不属于取消退(免)税的货物。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

4.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对符合“无票免税”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自2020年起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应税所得率统一为4%。若企业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还可享受相应所得税优惠。

适用条件:

  • 在综试区注册并在平台上登记信息;
  • 出口通过综试区海关申报;
  • 货物未取得进货凭证且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免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

5. 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提供直接或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企业,其相关收入免征增值税。结算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并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6. 出口商品原状退运进境免征进口税费

在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因滞销或退货原状退运进境,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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