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欧洲经济强国与创新制度并行,了解德国专利体系关键要素
德国位于中欧,是欧洲最大经济体和全球第四大国内生产总值(GDP)国家。作为世界领先的工业国之一,德国以汽车、机械制造、化工等产业著称,同时也是全球重要专利申请国。
在本文中,我们将聚焦于德国发明专利的核心内容,包括申请途径、申请文件要求、审查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途径
- 直接申请:依据《巴黎公约》,若要求优先权,在中国提交在先申请12个月内可递交德国专利商标局。
- PCT申请:PCT进入德国的期限为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二、申请文件要求
- 申请人的英文姓名及地址;
- 发明人的英文姓名及地址,如申请人与发明人不同,须说明权利转移依据(职务发明、继承或合同);
- 申请文件需提供德文翻译版本;
- 若要求优先权,须在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及证明文件;
- 包括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请求书、摘要及附图(非必需)。
注:申请文件可用任何语言提交。法语或英语申请应在12个月内提交德语翻译版本,其他语言则需在3个月内补交,否则视为撤回。
三、德国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通过电子或纸件方式提交给德国专利商标局;
- 受理阶段:确认文件齐全后,授予申请号及申请日,通常耗时2-5个月;
- 初步审查:审查申请是否完备,若需补正,申请人应限期完善;
- 专利公开:一般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开;如含违反公共秩序内容,可不予公布;
- 实质审查:重点审查新颖性、创造性、单一性及说明书清晰度,申请人可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或评论;
- 授权登记与公告:授权公告后9个月内可提出异议,无异议则获得专利保护。
专利程序平均耗时2.5至3年完成,条件为审查请求及费用在4个月内按时提交。
四、审查形式
包括初步审查与实质审查。初步审查主要检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实质审查则围绕技术特征开展。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审查意见,申请将被驳回,但可在官方决定送达一个月内请求继续处理(需额外费用)。
申请人亦可从发明专利申请中分离出德国实用新型,其申请日及优先权日与发明专利一致。分离时限为发明专利程序结束或异议程序结束起两个月内,且不晚于申请日起十年内。
五、保护期限
德国发明专利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自第三年起需每年缴纳年费,若申请人在7年内未提实质审查,不影响专利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