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量规模:机制电量总规模为171.74亿千瓦时(按全年计算,下同),其中,风电为132.28亿千瓦时,光伏为39.46亿千瓦时。
申报充足率: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25%。
机制电量比例:单个项目机制电量比例风电为70%,光伏为80%。
竞价上下限:竞价上限风电、光伏均为每千瓦时0.35(含税,下同)元,竞价下限风电为0.094元,光伏为0.123元。
执行期限:风电、光伏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0年。
值得重视的是,在其他事项中,文件明确,自2027年起,“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纳入机制电价竞价范围。
文件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