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开通专利业务短信提醒服务
新服务包括电子发文通知书及年费缴纳提醒,优化业务办理提示语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布公告,自2024年6月29日8时起,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将开通电子发文通知书、年费及滞纳金缴纳短信提醒服务,并在多个页面优化提示语内容,旨在更好地服务创新主体,提升专利业务规范办理水平。
本次新增的短信提醒服务涵盖三项核心功能:
- 电子发文通知书提醒:该服务仅适用于未委托代理机构的电子申请案件。系统将在带有办理时限要求的通知书发布后,向收件人账户绑定手机号发送提醒短信。用户可通过“专利申请及手续办理-通知书办理-电子发文提醒设置”选项选择是否开启此功能。
- 年费及滞纳金缴纳提醒:对填写了代表人手机号的案件,在缴费截止日前15天,系统将自动向代表人发送提醒短信,无需额外设置。
- 短信每日发送时间为早上8时至晚上18时,如当日未能成功发送,将顺延至次日。需注意的是,短信提醒仅为辅助措施,未收到短信不构成违反相关法规的正当理由。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和客户端的部分页面将新增和优化提示语,主要涉及新申请业务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通知书办理、优先权文件数字接入服务(DAS)、PCT进入前主动补正、实质审查请求、事务服务合同审查等常用功能模块。
自2024年6月29日起,网页版用户可直接登录使用上述功能;客户端用户可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升级,或访问“专利业务办理系统首页-工具下载”栏目下载最新版本安装包或更新包(版本号V1.0.28)。
此次升级可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广大用户的理解与支持。
公告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