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提单、电放提单与海运单详解
三类提单的区别及应用场景解析


正本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
定义:是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正式提单,注明有“Original”字样,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一套提单通常为“三正三副”,任意一份正本均可作为提货凭证,一般全套正本提单一起流转。

特点:
- 可以背书转让,承运人根据正本提单交付货物。
- 持有正本提单的人即为合法的货物所有人,可根据提单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
- 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是传统的放货方式。
流程:发货人从货代处拿到正本提单→扫描给收货人→提示付款→收到货款→将整套提单通过快递邮寄给收货人→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换取提货单提货。
电放提单(Telex Release Bill of Lading)
定义: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一种特殊提单形式,注有“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字样,主要用于解决货物到港但正本提单未到的问题。

产生原因:主要为了解决目的港“货到提单未到”的矛盾,适用于近洋运输,避免产生压港费、仓储费等额外费用。
特点:
- 注有“电放(Surrendered, Telex Release)”字样,货权可通过电放回执转移。
- 收货人凭电放回执号和身份证明即可提货,无需持有正本提单。
- 不可流通和转让。
- 避免单据遗失风险。
流程:托运人向承运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保函→船公司通过电邮或电传通知目的港代理→收货人凭电放提单扫描件或身份证明提取货物。

海运单(Sea Waybill)
定义:海运单(Sea Waybill, 简称SWB)是承运人直接签发给托运人或其代理的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的证明,收货人提货不需要正本或电放提单,一般适用于信任度高的企业之间。
特点:
- 不可背书转让,不具备物权凭证功能。
- 提货人必须为SWB上列明的收货人,不能通过背书转让。
- 收货人在目的港只需证明自己与SWB上的收货人一致即可提货,对收货人而言风险较小。
- 一旦采用SWB,货物所有权即转移至收货人,发货人需承担较大风险。
流程:发货人收到货款后→向船公司申请出具SWB→货权即由发货人转移至收货人→收货人可凭身份信息直接提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