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支付七大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信用证不符点风险
不符点是信用证支付中最常见的风险,指的是卖方未能按信用证要求提交单据。即使一个字母或标点符号不一致,也被视为不符点。一旦出现不符点,银行将不承担偿付责任,款项能否收回完全依赖客户信用。
信用证不符点主要分为两大类:
- 时间类不符点:包括信用证过期、装运日期过期和受益人交单过期等。
- 单据内容类不符点:主要包括九种类型:
- 交单单据不齐;
- 提单缺少“运费付讫”字样;
- 船证未按信用证要求出具;
- 各种单据类别与信用证不符;
- 投保险种不符;
- 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背书错误;
- 货物短装或超装;
- 单据未按规定签字盖章;
- 单据份数不符合要求。
信保建议:收到信用证草稿时,要确保有效期、出货日期在可控范围内,并检查是否包含第三方证明或文件,只有受益人自身可做的单据才是可控的。
二、信用证软条款风险
软条款是一种“陷阱条款”,指出口方需第三方配合才能完成单据,使买方掌握主动权。即使单据相符,买方也可以拒绝付款,此类信用证实际上是变相的可撤销信用证。
常见软条款包括:
- 船公司、船名、港口等需待开证人通知;
- 货物需经开证人检验后才付款;
- 信用证暂不生效,待许可证签发后启用。
信保建议:及时发现“软条款”,并与买方协商修改信用证。同时可通过资信调查了解外商背景,审查信用证条款是否符合买卖合同。
三、货权丧失风险
信用证安全的前提是可以有效控制货权。但在实际操作中,“1/3提单自寄”、“电放提单”、“记名提单”等都可能导致货权提前丧失,演变为“类赊销”风险。
常见情形包括:
- 1/3提单自寄导致买方提前提货;
- 记名提单凭身份证明即可提货;
- 货代提单无单放货风险;
- 空运提单无需正本也可提货;
- 担保提货导致银行失去控货权。
四、银行违规操作风险
尽管UCP600为国际信用证操作标准,但某些国家和地区的小银行存在违规操作情况,例如孟加拉银行常拖延承兑时间,甚至自行决定付款与否。
信保建议:首次与孟加拉等高风险地区交易前,应充分了解当地银行操作特点。
五、银行自身信用风险
部分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信用等级不高,尤其是一些资质差的小银行,以及所在国家宏观政治经济不稳定地区银行,可能面临系统性信用风险。
信保建议:小金额贸易尽量选择国际排名前5000的银行;大金额贸易选择国际排名前2000的银行,同时关注其所在地政治经济环境。
六、可转让信用证风险
在中间商贸易中,欧美客户通常开立信用证至中间商(第一受益人),再由其转至实际出口企业(第二受益人)。由于开证行仅对第一受益人负责,第二受益人往往无法主张权益。
信保建议:如涉及转让信用证交易,应尽量调整结算方式,降低收款风险。
七、风险防范总结
以上六大类信用证风险提示我们,银行信用不能完全取代商业信用,必须重视以下几点:
- 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通过信保进行深入的资信调查,了解客户经营情况,选择良好资信客户合作。
- 认真审核信用证:收到信用证后,立即核对其条款是否符合合同,尤其是软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