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最新票据服务收费办法
新规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文章来源:上海票据交易所
一、通知全文
关于印发《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服务收费办法》的通知
各市场成员:
为更好地服务市场成员,进一步规范票据服务收费工作,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根据业务需要,对《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有偿服务收费办法》(票交所发〔2018〕85号)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完善非法人产品调整扣费周期的规则、减免票交所资金账户(以下简称资金账户)销户扣划费等,并形成《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服务收费办法》及《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服务收费一览表》(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安排
(一)账单及扣费查询
各市场成员可通过中国票据业务系统“计费缴费模块”查询本单位账单明细及扣费明细。
(二)服务费扣收方式
使用人民银行清算账户办理票据业务资金清算的法人机构,票交所使用大额支付系统即时转账报文扣收相关服务费用;使用资金账户办理票据业务资金清算的法人机构和非法人产品,票交所从资金账户直接扣收服务费用。
(三)发票管理
市场成员可通过新系统客户端登记本单位发票信息,因登记错误需重新开具发票的,应向票交所出具公函后补办。
(四)收费优惠措施
暂不收取终端使用费及供应链平台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时间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请各市场成员积极响应国家为企业减负的政策,不得将相关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并推动降低小微企业票据融资成本。
同时,请加强资金流动性管理,确保资金账户头寸充足,避免因缴费不及时产生逾期违约金。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原《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实行票据有偿服务的通知》(票交所发〔2018〕85号)同时废止。
附件:
- 1. 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服务收费办法
- 2. 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服务收费一览表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二、票据服务收费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