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出台科技金融新政,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实施意见》强调,要更好发挥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服务科技创新纳入战略规划。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科技型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加快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并针对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企业分别提供信用贷款、项目贷款和综合金融服务。
全面优化科技金融生态环境
一、推动创业投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鼓励政府投资基金统筹联动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关键技术和初创期企业。推广“公益资助+股权投资”模式,支持原创核心技术转化。优化国有创投机构考核机制,不再以资本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
二、拓宽资金来源与退出渠道
支持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等为创业投资提供长期资金支持。鼓励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创业投资,畅通资本退出路径。
三、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撑
实施上市后备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推动优质企业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上市融资,拓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支持REITs发行用于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四、完善差异化信贷管理机制
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建立以创新能力为核心的评价体系。鼓励设立科技金融特色分支机构,细化尽职免责制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五、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依托横琴、前海、南沙等大湾区平台促进粤港澳三地科技金融合作。优化QFLP审批流程,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按试点额度借用外债。
六、推动科技公共信息适度开放
整合“粤信融”“深圳地方征信平台”等资源,推动数据安全前提下的融资对接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