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企业所得税新法实施:税率结构与优惠政策详解
2025年10月1日起,越南第67/2025/QH15号《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正式生效。根据修订后的法律,越南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20%,但根据不同企业规模、行业类型及所在地区,适用差异化税率政策。当前主要税率结构如下:
一、标准税率(20%)
适用于所有不符合优惠税率条件的企业。
二、中小企业优惠税率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
- 年度总收入不超过30亿越南盾的企业:税率为15%;
- 年度总收入超过30亿但不超过500亿越南盾的企业:税率为17%。
需注意,附属大型企业的小微企业(不满足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不适用上述优惠。所称年度总收入指上一纳税年度的总营收。
三、特殊行业税率
特定资源开发行业适用更高税率:
- 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所得:税率25%至50%;
- 稀有资源(如铂、金、银、锡、钨、锑、宝石、稀土等)勘探与开采所得:税率为50%。
四、特定区域优惠税率
在特别贫困地区新建的投资项目,若符合相关条件,可享受10%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期限最长可达15年。但需注意,全球最低税规则可能影响此类税收优惠的实际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