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银行重组落地:蒙商银行正式设立,业务划分明确
注册资本200亿元,由建行、徽商银行等联合发起
来源:银保监会
历经近一年的接管与风险处置,包商银行迎来“新生”。2020年4月30日,包商银行接管组宣布,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批准,原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将分别转让至新设立的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蒙商银行已于4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达20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该银行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建行全资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徽商银行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等8家发起人共同设立。
在股权结构和管理层方面,原包商银行高管基本“出局”,新任管理层主要来自建设银行、内蒙古地方金融机构和徽商银行。
业务承接分工明确,客户权益不受影响
按照业务划分原则,包商银行总行及其内蒙古自治区内分支机构相关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而北京、深圳、成都、宁波等地的分支机构个人及对公业务则由徽商银行承接。
具体而言,以下内容明确了客户业务归属安排:
- 个人业务:内蒙古地区原有客户的存款、贷款、信用卡及理财产品由蒙商银行承接;区外分支机构涉及的个人业务统一转由徽商银行承接。
- 对公业务:非内蒙古区域的对公存款、同业负债及中间业务归徽商银行,而本地业务及对公理财继续由蒙商银行负责。
- 非标债权资产:表内外相关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融资方注册地划分归属。
存款保险保障业务平稳过渡
尽管业务被拆分,但接管组强调客户权益不受影响。包商银行原有的个人存款、对公存款以及同业负债均由存款保险基金依法提供保障。
目前,系统切换和标识更新等工作仍在进行中,客户可继续前往包商银行网点或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各项业务。同时,包商银行、蒙商银行和徽商银行将共同努力确保客户权益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