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331名单”是2023年由财政部主导开展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城投公司)债务风险专项核查结果,旨在识别高风险主体并限制其新增融资,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扩散。
命名来源与背景
该名单以2023年3月31日为债务核查基准日,财政部据此对全国城投平台的债务率、融资成本等关键指标进行全面评估。此举响应中央“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的政策导向,重点整治部分城投通过信托等非标渠道高成本违规举债行为。
名单核心内容与限制措施
纳入标准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城投主体将被列为“限制类”:
- 债务率超标:债务余额与综合财力之比超过警戒线(如300%);
- 融资成本过高:非标融资利率显著高于区域平均水平;
- 存在违规担保:地方政府出具承诺函、兜底协议等增信行为。
融资限制
列入名单的城投仅允许“借新还旧”,不得用于新增项目投资。同时,信托公司不得为其发行新增非标产品,存量非标到期后不得续作,政信类信托渠道全面收紧。
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业务调整与产品下架
2024年6月,金谷信托因涉及名单内城投项目,被监管要求全面下架政信类信托产品,直营及代销渠道均暂停。其他信托公司亦同步收缩政信业务,转向标债、PPP等合规模式。
销售模式整顿
监管部门加强对三方代销渠道的管控,防止因销售不规范导致风险向普通投资者传导。
对城投平台的影响
融资能力分化加剧
名单内弱资质平台(如山东潍坊、贵州部分城投)再融资受阻,依赖财政化债资金周转;名单外优质平台(如江浙省级平台)仍可通过债券市场低成本融资,但非标渠道大幅压缩。
加速市场化转型
配合“2027年6月前清零融资平台”政策目标,名单内城投须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推进市场化改革,否则将面临债务重组或退出机制。
监管意图与政策联动
“331名单”与“12万亿元隐性债务置换”“5000亿元特别国债注资大行”等政策形成组合拳,推动高息非标债务由低成本资金置换。同时强化问责机制,对违规举债实行“终身追责”,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撤职、开除等处分。
总结:“331名单”标志着地方债务治理进入严控阶段,核心在于:
- 风险隔离:切断高风险城投新增融资链条;
- 非标清退:推动政信信托退出,转向标准化债券融资;
- 市场化转型:倒逼城投脱离政府信用背书,2027年后政府隐性担保全面退出。
投资者建议:2025年应规避涉及“331名单”区域的政信信托项目(如山东、贵州),优先选择头部央企信托发行的江浙省级城投标债产品,期限建议控制在2027年前,以规避政策过渡期尾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