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涛动宏观
作者:毛小柒
统计显示,今年以来经济金融相关政策信息约450项,包括一季度125项、二季度200余项、三季度125余项。央行发布约120项,银保监会约120项,证监会约110项,其余主要来自国务院、财政部及发改委等部委。
一、七大政策主线梳理
(一)主线1:4月与7月政治局会议
2021年两次政治局会议(4月30日、7月30日)均对经济金融工作作出部署。
- 4月30日会议强调“稳增长窗口期”、“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房住不炒”并点名“学区房”。
- 7月30日会议新提“三稳地产”、“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发展新能源汽车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纠正运动式减碳”。
(二)主线2: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
2021年8月17日召开,聚焦共同富裕与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
- 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 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与商业票据体系。
- 深化财政改革,避免财政风险向金融体系转移。
- 强化资本与破产制度管理,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三)主线3:《十四五规划》与政府工作报告
2021年3月两会期间发布的文件中,“金融服务实体让利”被明确为长期导向。
(四)主线4:国务院常务会议
- 提出结构性减税、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至年底。
- 9月22日会议首提“预调微调+跨周期调节”,稳定预期。
- 10月8日会议聚焦“拉闸限电”,明确六项保障措施,涉及能源安全、煤炭增产、电价市场化、风电光伏建设等。
(五)主线5:三次金融委会议
- 4月8日推动地方金融机构治理整顿。
- 5月21日提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比特币及输入性通胀风险。
- 7月6日聚焦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
(六)主线6:一行两会四次关键会议
- 银保监会年中会突出风险防控、金融供给侧改革与服务实体。
- 央行会议提出稳外贸、绿色金融、虚拟货币打击。
- 证监会会议关注全市场注册制推进、对外开放、违法打击与风险化解。
- 8月货币信贷座谈会强调“服务实体优先”,下半年信贷政策存想象空间。
(七)主线7:陆家嘴论坛与通气会
- 陆家嘴论坛聚焦潜在增长率下降、人口老龄化与绿色通胀影响、利率与汇率走势。
- 通气会突出房地产融资调控与经营贷违规流入监管。
二、十大重点政策领域
(一)地产金融政策与信贷投向引导
- 三道红线、集中度管理、土地两集中、经营贷管控等持续发力。
- 部分房企流动性紧张促使政策适度调整,如维护刚需购房与按揭支持。
(二)银行理财监管加强
- 理财公司设立门槛提高,摊余成本法产品受限。
- 资管新规与IFRS9同步适用,强化净值型转型。
- 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出台,严控非净值型理财产品。
(三)互联网贷款继续收紧
-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办法出台,限制地方银行跨区域展业。
- 消费金融公司受监管强化,利率控制趋严。
- 小额贷款监管趋紧,合作模式重塑。
(四)存款业务规范趋严
- 禁止第三方中介吸存、延迟支付吸存、以贷转存等方式。
- 互联网存款叫停,异地存款限制实施。
- 存款利率报价方式由基准利率改为加点形式。
(五)金融产品销售端深刻变革
- 公募基金通过互联网推广仍受鼓励。
- 保险、理财、存款类产品线上销售明显受限。
关注点6:信用评级与监管评级政策频繁
2020年以来,信用评级行业政策密集出台,表明监管部门对行业的高度关注,并预示评级体系将迎重大变革。例如,《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2021年8月6日)明确了取消公开债券发行环节强制评级的要求。
此外,2021年9月30日,央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取得合法征信资质的机构开展合作获取征信服务,并明确从事信用评级业务需依法备案。
监管评级亦有新动态,银保监会于2021年9月发布《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证监会同年公布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出金融机构监管持续加强。
关注点7:地方隐性债务风险严管控与国企改革
2021年中央继续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国务院、国资委等陆续出台多项文件,如《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防范企业表外融资、永续债及对外担保等风险。
银保监会发布“15号文”对隐性债务主体认定、流贷续作等方面做出严格限制,尽管随后略有松动,但总体基调仍趋紧。
交易商协会与交易所根据地方债务率对城投债实施分档管理;证监会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强调不得新增政府债务。
关注点8:频繁谈及大宗商品、汇率问题以及虚拟货币等问题
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引发政策层面关注,供需错位和资本推动是本轮上涨的核心原因。人民币汇率方面,央行多次释放稳定信号,并通过上调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以抑制短期波动。
金融委会议后,各部门加大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整顿力度,央行联合十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关注点9:聚焦股权治理、关联交易等公司治理问题
股权结构与关联交易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在近年政策中高频出现,显示监管层对企业合规治理的重视。
关注点10:鼓励境外放款和投资等跨境资本双向流动
央行与外管局强化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鼓励境外贷款,适度放宽企业境外放款额度上限。
同时出台《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统一本外币境外贷款框架,设定了贷款用途限制,防范资金违规回流。
三、关注两大战略方向
资本市场改革战略
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北交所挂牌成立
2021年4月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正式合并;同年9月北交所设立,确立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并行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格局。
证监会部署2021年五大任务
证监会围绕注册制改革、常态化IPO与再融资、投资者保护、违法违规打击和债券违约机制完善等方面设定2021年度重点工作。
部分政策略有收紧
IPO审核趋严,对影子股东、科创属性要求提升,信息披露规范也同步加强。
丰富私募股权退出方式
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启动份额转让试点,六部门联合发文支持私募退出机制建设。
各类债券产品新规相继出台
可转债、碳中和债、乡村振兴票据、公司债、券商短融、公募REITs等多项制度落地,体现出政策导向与合规管理并重。
券商独立承销扩容
交易商协会扩大券商银行间市场主承销资质,多家券商获准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首批券商“白名单”公布
证监会推出证券公司“白名单”,纳入者享有监管简化便利,引导行业差异化发展。
基金投顾试点扩容
试点范围从初期的18家扩至多批共超40家,覆盖银行、券商、基金与第三方平台。
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升级
两办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证监会随即部署专项执法行动。
国家区域经济战略
大湾区内政策较为频繁
琴澳、深港两大合作区方案落地,跨境理财通、债券南向通同步启动,政策红利不断释放。
非大湾区的国家区域经济政策亦值得关注
包括浦东新区开发、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辽宁沿海经济带、海南自贸港等多个区域战略陆续推进。
四、2021年金融体系市场主体变化
证监会体系:新增9家机构
证监会系统全年新增9家持牌机构,涵盖兴合基金、富达基金管理(中国)、泰康基金管理等4家基金公司,以及山证(上海)资产、汇添富资产管理(美国)等4家资管子公司。
(二)银保监会体系
1、城商行洗牌:新增四川银行、山西银行与辽沈银行
除农商行整合外,城商行也在经历新一轮调整。自蒙商银行、四川银行、山西银行相继获批后,辽沈银行于2021年6月正式开业,并随后吸收合并营口沿海银行与辽阳银行,使辽宁省城商行数量由15家减少至14家。目前该整合进程仍在继续。
2、新增4家理财公司与7家专营机构
2021年以来,银保监会批准筹建了4家理财公司,分别为渤银理财(渤海银行)、恒丰理财(恒丰银行)、施罗德交银理财(合资)和高盛工银理财(合资)。截至目前,已有28家理财公司获批筹建(含4家合资),涵盖全部六大国有银行、11家股份制银行、6家城商行及1家农商行。
新增的7家专营机构包括:
- 2家私行专营机构:兴业银行私人银行部、恒丰银行私人银行部
- 4家资金专营机构:农业银行资金运营中心、招商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广发银行资金营运中心、恒丰银行资金运营中心
- 1家贵金属及大宗商品业务部:建行筹建
3、新设国民养老保险、泰康人寿保险(香港)等两家保险机构
2021年9月,银保监会核准设立两家新保险机构:国民养老保险与泰康人寿保险(香港)。其中,国民养老保险在北京设立,由17家公司联合发起,其中包括10家理财公司。
4、清理整顿信托公司异地部门与非金融子公司
针对信托公司的清理整顿工作持续推进,相关政策文件包括《关于清理规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85号)和《关于整顿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对信托公司下属非金融公司及异地部门进行整改。
五、相关支持类政策信息
(一)离岸央票:致力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存量稳定在800亿元左右
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完善离岸人民币收益率曲线,中国人民银行自2018年起在香港建立常态发行机制,持续发行3个月、6个月及1年期的离岸央票。截至2021年,共操作7次,合计规模达1000亿元,操作频率基本保持每季度两次。
(二)补充资本:永续债与CBS、转股型资本债券与转股协议存款
加强资本补充已成为当前中小银行发展的关键方向,监管层面通过永续债、CBS工具、转股型资本债券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方式持续推动。
1、永续债:80家机构获批(含48家城商行),批复规模达1.85万亿元
目前已有80家金融机构获准发行永续债,合计规模达1.85万亿元,其中城商行占比最大。发行主体包括进出口银行、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及民营银行,利率水平呈现差异。
2、CBS:今年以来操作9次,操作规模合计达到450亿元
CBS机制设立旨在提升永续债流动性,2021年以来已累计操作9次,合计规模达450亿元,每次操作规模为50亿元,期限均为3个月。
3、推出转股型资本债券
2021年1月,央行发布相关政策推动转股型资本债券发展,支持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与宁波通商银行发行相关产品。此类债券可在触发条件下转为普通股,作为创新性资本补充工具。
4、地方专项债以转股协议存款等形式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过程仍在持续
自2020年7月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以来,多个地区陆续开展尝试。该方式通常为10年期安排,本金从第6年或第8年开始逐步偿还,有效缓解资本补充压力。
六、后续需要关注的政策要点
(一)关注立法工作计划
2021年银保监会与证监会均出台了各自的规章立法计划,涉及银行业、保险业及证券行业的多项制度修订。
(二)过渡期结束不到一个季度,资管领域政策频繁
资管新规过渡期将在2021年底结束,现金管理类产品过渡期延至2022年底,意味着年内最后一个季度将出台更多配套政策。
(三)政策已进入预调微调模式,地产之后城投政策可能会有松动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地产及城投相关监管政策可能适度调整。虽“房住不炒”仍为基调,但基建融资有望获得政策倾斜。
(四)土地出让收入划转和专项债绩效管理政策的后续影响
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对城投平台影响深远,而财政部发布的专项债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对应关系,提升使用效率。
(五)监管政策的引导性将有所增强
未来几年监管环境仍将趋严,尤其对中小银行而言。政策导向将体现在限制地方银行异地业务、约束伪私募产品、优化信贷流向、加强金交所整顿等多个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