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矿砂与黄金伴生矿进口申报指南
了解黄金矿产品归类及报关要点,助力企业合规通关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黄金消费国和进口国。为支持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本文重点介绍黄金矿砂与黄金伴生矿的归类标准、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黄金矿砂与黄金伴生矿的区别
黄金矿是指具备工业利用价值、黄金含量较高的矿物集合体;而黄金伴生矿则是指在铜矿、镍矿、钴矿、铅矿、锑矿等矿物中附带含有黄金的矿藏。相较之下,黄金矿砂的黄金品位普遍更高。
二、商品编码与归类标准
1. 黄金矿砂:
- 对应税号:26169000.01(符合金精矿标准YS/T 3004-2011)
- 要求:金含量≥20克/干吨、粒度通过74um筛≥50%、颜色均匀、无夹杂
- 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若不达标但含金量≥1克/干吨,则归入26169000.09(其他贵金属矿砂)。
2. 黄金伴生矿:
- 对应税号如下:
- 26030000.10 — 铜矿中的黄金
- 26040000.01 — 镍矿中的黄金
- 26050000.01 — 钴矿中的黄金
- 26070000.01 — 铅矿中的黄金
- 26171090.01 — 锑矿中的黄金
若主金属及黄金含量均未达标但含金量≥1克/干吨,应归入26169000.09(关税0%,增值税13%)。
三、申报规范与关键注意事项
黄金矿砂需申报要素包括:
- 品名、加工方法、含水率、成分含量、粒度、来源、签约日期、定价方式、是否需要二次结算、计价日期、滞期费情况
黄金伴生矿申报要求:
- 需提供商检证书(明确各成分比例)、合同或发票(单独列明黄金价值)、以及其他海关所需证明文件
温馨提示:如实填写成分含量、粒度等信息对商品归类具有决定性作用。建议企业在申报前充分熟悉相关政策,确保合规高效通关。
资料来源:阿拉关务人整理自海关公开发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