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出口业务办理全流程指南
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取消,企业可按经营范围自动获取进出口权。开展外贸业务前置手续简化为以下四步:
一、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
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cn/)选择标准版应用模块,进入“企业资质”模块后,选择“海关企业注册备案”,填写企业信息及出资关系表,并提交申报。
新企业 可通过“多证合一”方式在工商注册时同步办理海关备案。老企业 若无外贸经营范围,需先到市场监管局增加“货物进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内容。
电脑端办理路径: 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企业在线—我要变更备案—经营范围变更。
手机端办理路径: 浙里办APP—搜索“市场监管业务办理”—变更备案—经营范围变更。
所需材料包括: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修正案。
-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复印件。
- 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电子口岸卡申请
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杭州分中心官网(http://www.hzeport.com)预约申请、拨打95198电话预约或关注“浙江95198”微信公众号预约。
现场办理地址: 杭州市市民中心H楼二楼40-45号窗口(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
咨询电话: 95198。
三、外汇管理局企业名录备案
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点击“法人注册(行政许可业务)”进行注册,登录后填报信息并上传材料。
也可由银行代办名录登记。
联系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149号;电话:0571-87686123)。
四、出口退税备案
出口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可至各地办税服务厅或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路径: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出口退(免)税备案—在线申报)办理。
办理所需材料:
- 《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及电子数据一份。
- 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原件(适用于未备案且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
- 《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复印件(适用于对外研发、设计和技术转让服务)。
咨询电话: 12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