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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贸易、实为借贷?融资性贸易的风险防范与虚开发票犯罪判定

名为贸易、实为借贷?融资性贸易的风险防范与虚开发票犯罪判定 供应链Finance智库
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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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贸易难点解析及案例分析

01 什么是融资性贸易?

根据《关于进一步排查中央企业融资性贸易业务风险的通知》(国资财管〔2017〕652号),融资性贸易是以贸易业务为名,实为出借资金、无商业实质的违规业务。主要特征包括虚构贸易背景、人为增加交易环节、上下游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贸易标的由对方实质控制、提供或变相提供资金。

02 “融资性贸易”的判断标准

判断融资性贸易的重点在于上下游交易定价机制、货物实际控制权与风险转移条款、以及交易方选择等要素。常见形式包括托盘贸易、循环贸易和委托采购。

(一)托盘贸易

资金需求方通过引入托盘方分别与下游、上游签订买卖合同,托盘方支付货款并加价售回给资金需求方。该模式中,托盘方仅获取固定利润且不承担货物风险,交易标的的价格波动不影响收益。

(二)循环贸易

通过多个买卖合同形成闭环,实现“假买卖真融资”。货物流为:资金需求方→资金供给方→过桥方→资金需求方;资金流则反向进行。各方通常明知该交易为融资性质,并可能触发刑事风险。

(三)委托采购

与托盘贸易类似,区别在于法律关系由买卖关系转为委托关系。国企常作为出资方或中间方参与此类交易。

03 融资性贸易与司法实践中的“名为贸易、实为借贷”

人民法院对是否否定融资性贸易合同效力持谨慎态度,需结合交易合理性、货物流、资金流、仓储履约情况等综合判断。以下为两个典型案例:

(一)确认买卖合同效力的案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法院认定卖方提交了实际交付货物的证据,未采纳买方提出的“循环贸易过桥方”主张,判令继续履行付款义务[1]

(二)否认买卖合同效力的案例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油品循环贸易纠纷,认定三家企业形成闭环交易,实为以买卖掩盖借贷的融资行为,最终确认B公司与A公司的民间借贷关系无效,并追究C公司债务加入责任[2]

04 融资性贸易的风险与风险防范

(一)存在风险

  • 因“阴阳合同”违反金融管制而无效的合规风险;
  • 违反国企监管政策被审计追责的风险;
  • 丧失对货物控制权的风险;
  • 资金链断裂导致的资金损失风险;
  • 虚开发票税务风险;
  • 触犯刑法的法律责任风险。
(二)防范建议

1. 强化客户审核与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
2. 完善货物流转记录及合同签署管理;
3.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杜绝私下交易;
4. 加强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及时启动诉讼程序;
5. 探索合法合规融资方式如保理、融资租赁;
6. 推动供应链业务综合化发展。

05 融资性贸易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融资性贸易是否构成虚开,取决于买卖合同效力。若合同有效,则具备开票基础,虚开风险较低;若合同被认定为虚假意思表示无效,将提高构成虚开的可能性。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已有改判为非法购销票据的案例,体现了执法趋势变化。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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